站在法治角度審視“建微信群互通政商關係被處分”

5月2日(本刊編輯 劉盼盼 黃偉)北京訊:致公黨中央法治建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廉政教育內參》主任邱玉民,執行主任孫世山就一則“部委局級官員建微信群被處分:群內互通政商信息”的文章,所引發的一系列社會效應 ,與編輯部全體成員進行了學習和討論。

據邱主任的表述,2015年春節前,中直機關某部委局級幹部董某創建了“在京老鄉精英會”微信群,以老鄉中的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和較成功的商人為主要對象,並不斷擴大群規模,人數最多時達到400多人。董某以群主身份,號召“有事找群員”,組織線下聯誼或聚餐活動,更發動群內成員利用該平臺互通政、商信息,甚至出現權錢交易現象。近日,董某因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被追究黨紀責任。

邱主任表示,微信給人們的社交帶來了便捷,作為中直機關某部委局級黨員領導幹部的董某,建個微信群本沒有錯,但是,在用途上卻走了“偏路”。比如,董某號召“有事找群員”,群內成員利用該平臺互通政、商信息,進行權錢交易。這意味著,這個微信群已成為利益輸送平臺。

邱主任強調,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嚴禁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董某所建群的實質就是為小團體謀取利益,更是背離了相關規定。

邱主任明確指出,這樣的案件很具有警示意義。一則,微信群、QQ群等新社交媒體,具有極強的隱秘性,黨員幹部若拿捏不住尺寸,極容易使其淪為藏汙納垢之地。所以,無論是群員還是群主,理應恪守黨紀國法;二則,如何對幹部參加的微信群進行有效監督和監管,也是亟待解決的一道課題。

執行主任孫世山補充強調,這些年全國查處的黨員幹部因網絡行為違紀的案件也不在少數。或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或散佈傳播謠言,或收受微信紅包等。這也印證了兩個道理:一方面,網絡不是紀外之地與法外之地;另一方面對黨員幹部而言,黨紀國法碰觸不得,不能心存僥倖,須時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切忌被不當利益訴求所矇蔽。

會議最後,孫主任總結說:互聯網時代,沒有人能夠繞開網絡獨善其身。而且作為社會中的一員,加入各種群聊也在所難免,對於個人而言,利用這些微信群、QQ群等幹“正經事”才最為重要。於黨員幹部,利用微信群聯絡真感情、瞭解民意民聲、安排做好工作、接受群眾監督等等,就是將網絡科技用在正道上,也就會使自身心底無私天地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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