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守自盜!5名醫保中心工作人員套取醫保資金173萬

监守自盗!5名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套取医保资金173万

庭審現場

5名醫保中心工作人員分別利用更改參保人員信息、辦理或者註銷正式和臨時醫保卡的職務便利,在短短數月時間內,先後將2011名暫停參保人員的信息修改到指定的醫保卡內,夥同4家醫保定點藥店的老闆,通過藥店醫保刷卡系統盜刷參保人員個人醫保賬戶資金共計173萬餘元。

社保資金不翼而飛

“您好!這個社保卡內餘額僅剩101.5元,您的住院費用無法結賬,請您更換其他卡或者用現金結賬。”聽到收費窗口工作人員的話,正在永城市第五人民醫院排隊等待結賬的王力甚是驚詫,其父王新峰的社保卡一直都是自己幫助父親正常繳納的費用,社保卡已經幾年都沒有使用了,平常零星吃藥都是自己現金買的,卡里不可能只剩下101.5元錢。

一臉困惑的王力急忙回家詢問父親緣由,其父王新峰也說自己沒有動用過社保卡。滿心疑慮的王力次日就趕到永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保中心窗口進行諮詢。“這是我父親的社保卡,麻煩您幫助查看一下賬戶餘額和資金的使用情況好嗎?”王力提供了相關證件,並將在醫院結賬的情況向工作人員李晶描述了一遍。“對不起,這個賬戶目前的餘額確實是101.5元,至於消費明細需要主任密匙才能打開復印,今天主任不在,您明天再來行嗎?”

王力走後,李晶心裡頓時驚詫起來,其實剛才李晶撒了謊,她明明白白看到王新峰的賬戶在兩個月內有過十多條的消費記錄,但與王力說的已經確認過自己父親沒有使用過社保卡消費的情況有出入,李晶一時不能把握這種狀況,於是她將這種情況如實彙報給了醫保中心主任王景超。

竊賊竟是“自己人”

王景超聽了李晶的彙報,趕忙用密匙打開了王新峰的個人資金賬戶系統,驚訝地發現此人在信息系統中存有重複的信息,在短短的幾天之內達至15條之多,點開其中幾條均顯示是從其他人員的名字更改成王新峰的。於是,兩人隨即調取這些人的個人賬戶變動記錄,又發現他們在市內的多家醫保定點藥店有大額異常消費的多條信息。

“如果被修改的賬戶遠遠不止王新峰一人的,還應該有其他的賬戶也可能被篡改。”一旁的王景超頓時感覺到事情的嚴重性,一邊叮囑李晶再繼續瀏覽其他賬戶的情況,一邊慌忙地直奔主管副局長趙力的辦公室。

聽到情況彙報的趙力召開會議,首先確定能夠對個人賬戶信息進行修改的僅有聶飛和王哲兩人,即刻停用這兩人的系統管理權限,由醫保中心儘快全方位篩查職工個人賬戶的變動情況,看是否有所異常。第一時間聯繫社保系統的技術維護商河南東軟工程所的工程師幫助提供技術支持,查找技術方面是否有所疏漏。

“啊,真是奇怪了,王新峰的身份證號碼怎麼又有變動了?”早早上班的李晶剛打開系統就又發現信息被再一次修改了。更讓李晶感到詫異的是,修改的時間竟是凌晨時分。

“難道信息系統被黑客入侵了嗎?要不然怎麼凌晨時分還能被修改呢?”快速趕來的趙力和王景超等人滿臉疑惑,面面相覷。

“監控,看監控錄像!”不知人群中誰提醒了一下,大家徑直向網控室走去。“啊,這不是聶飛和張明嗎?”李晶禁不住驚叫了起來。

錄像畫面還在繼續播放著,畫面中張明和聶飛結伴進入服務大廳,聶飛熟練地操作著電腦,而一旁的張明則手拿便箋在一旁指揮,兩人嫻熟的動作不禁令在場的所有人感到詫異。

在東軟工程所網絡工程師的幫助下,利用技術手段調取辦理修改業務的信息總量共計8992條(含自身重複的信息),後經工傷中心、醫保中心、信息中心的6位工作人員進行四天三夜不間斷輪番信息核對,通過信息的進一步確證和篩選,共查證出有問題的信息涉及2011人,並進行信息截圖留存證據和金額統計,共統計出利用修改個人賬戶信息,從而被套取的個人賬戶資金大概有173萬餘元。

173萬餘元的個人社保賬戶資金被竊取,趙力不敢怠慢,立即向永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趙偉明彙報,根據局黨委的決定,目前最重要的事情是弄清楚是誰,或者有多少人參與竊取社保賬戶資金,這些被竊取的賬戶資金能否被及時追回。局領導分別找聶飛、張明兩人進行組織談話,通過政策疏導和利害關係分析,聶飛、張明兩人很快承認了利用職務便利套取職工個人醫保賬戶資金的錯誤行為,並同時交代出共同參與套取的人員還有徐全民、張獻立、王哲三人。

因為涉案金額較大,永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隨即向永城市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經偵大隊於2018年1月25日對以上五人以涉嫌盜竊罪立案偵查。由於案件性質涉及職務犯罪,永城市公安局將此案移送有管轄權的永城市監察委員會。永城市監察委於2018年6月6日對張獻立、聶飛、張明、徐全民、王哲、高建軍、夏言、楊永利、劉偉東9人涉嫌貪汙罪立案調查。2018年6月15日,以張獻立等9人涉嫌貪汙罪移送永城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上班時作案斂財

“這哪裡是在上班,簡直就是在斂財,按照張獻立等人作案時間、修改的個人賬戶總數與次數,以及刷卡取現的頻率來計算,他們幾乎天天一上班就是馬不停蹄地在作案……”永城市檢察院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張琳義說。

經過認真審查,進一步固定和優化證據,永城市檢察院公訴部門最終認定,2017年1月至12月,永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險中心、工傷保險中心、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工作人員張獻立、聶飛、張明、徐全民、王哲分別利用其負責社保卡密碼重置、參保人員信息變更、社保卡補換和註銷、發放管理以及臨時社保卡辦理等職務便利,交叉作案,先後將永城市參加醫療保險人員中長期不使用社保卡的外地參保人員或者是停保人員的信息激活並修改轉移到註銷的正式社保卡和臨時社保卡中,再持有這些被修改過的社保卡,與永城市醫保定點藥店的負責人高建軍、夏言、楊永利、劉偉東等人相互勾結,多次在定點藥店的醫保系統上套刷現金。其中,張獻立涉案金額51萬餘元;聶飛涉案金額60餘萬元;張明與聶飛共同套取資金數額共計40餘萬元,且幫助張獻立刷取現金30餘萬元;徐全民與王哲合作涉案金額共計6.2萬餘元;高建軍、夏言、楊永利非法獲利 3.6萬元、1.9萬元、6000元不等,劉偉東個人未獲利。

“雖然根據電腦儲存的職工個人賬戶修改數據以及刷取現金藥店的名稱、刷取時間、數額明細等相關書證,能夠證實被修改信息是2011人,涉及的總數額是173.77萬元。但是,鑑於技術原因無法準確分辨每一涉案人修改信息和刷取現金的具體數額,再加上無法排除有些參保人員信息正常變更的情況,根據案件證據情況和有利於被告人原則,我們最終在數額認定上是根據被告人的供述數額予以認定。”永城市檢察院主管職務犯罪檢察工作的副檢察長龐永紅介紹說。

被套取資金全部追退

“被告人張獻立、張明、聶飛、徐全民、王哲利用職務之便,竊取公共財物,被告人高建軍、夏言、楊永利、劉偉東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竊取公共財物,應當以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隨著國家公訴人義正辭嚴宣讀起訴書,張獻立等9人貪汙案庭審開始。

永城市法院第一審判大廳莊嚴肅穆,座無虛席。永城市紀委監委的全體人員以及全市各單位的紀委書記、發案單位永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人員近千人參加旁聽。

“本案的犯罪對象是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資金,其資金性質應屬於個人所有……”法庭辯論環節,本案9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均提出這一共性問題。

“本案的涉案資金雖然屬於職工個人醫療賬戶的資金,但是這部分資金在以社保卡形式呈現時實質上是一種虛擬財產,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所有城鎮職工和居民個人賬戶的資金均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籌集、管理和支付,依據刑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屬於在國家機關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私人財產,以公共財產論’之規定,本案涉案資金的性質屬於公共財產。”公訴人有理有節予以回應。

“本案犯罪行為的完成需要同時滿足兩個必要條件:一是刷取現金要使用的存有參保人員信息的醫保卡,二是必須藉助藥店的醫保刷卡系統,兩者相互配合,缺一不可。被告人高建軍等4名藥店負責人明知社保卡不能刷取現金,明知張獻立等人每次刷卡時攜帶十幾張、幾十張不等的卡,明知刷現就是竊取、侵吞醫保基金的情況下仍然協助之,因此,這兩種行為從作案手段上來說沒有主、從之分,從作案結果上來講也無所謂重要與否之別……”公訴人鏗鏘有力的答辯博得了旁聽席上陣陣掌聲。

因為張獻立等9名被告人連同違規定點藥店分別於立案前、監察委調查期間共向醫保中心銀行賬戶退還贓款154萬餘元,醫保中心又扣除定點醫院違規套現的資金26萬元以及對涉案藥店進行處罰並扣除保證金19萬元,至案件宣判前,醫保賬戶被套取的資金已全部追退。

考慮以上因素,綜合全案情況,永城市法院近日作出一審判決:張獻立等9名被告人犯貪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十一個月,以及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不等的刑罰,並處20萬元、10萬元不等的罰金。(劉立新 龐永紅張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