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諾新三板“華麗轉身”,能否帶領219位股東衝A成功

近日,浙江力諾流體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江力諾”)在中國證監會網站預披露了IPO申報稿,擬公開發行不超過3408.5萬股,募集資金擬用於年產2.5萬套高性能控制閥生產線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以及補充流動資金。

浙江力諾此前曾因一筆“上市墊付金”而備受爭議。

2018年8月,浙江力諾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瑞安市給予的企業上市風險共擔基金1500萬元。據悉,該筆款項主要是用於墊付因開展上市工作而增加的費用,不能用於與上市無關的費用支出,不得轉借。文件顯示,若浙江力諾上市未通過審核,應在收到證監會不予通過IPO審核的文書之日起兩個月內,無息歸還1500萬資金;若公司成功上市,則在上市募集資金到位後的兩個月內,返還1500萬資金及利息。

那麼,帶著1500萬元的資金助力,浙江力諾能否成功轉板?

股價跌宕起伏

據瞭解,浙江力諾成立於2003年,法人是陳曉宇,公司的前身是瑞安市力諾控制設備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控制閥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14年8月8日於新三板掛牌,當年9月22日開始做市,2018年年底停牌,2019年1月3日,股票暫停轉讓。招股書顯示,截至2018年12月3日,其股東人數為219名,其中有7名“三類股東”。

據瞭解,2018年,在新三板市場整體下行的情況下,浙江力諾的股價從3.29元/股漲到5.12元/股,全年漲幅55.04%,成為新三板的十大牛股之一。

財務數據顯示,2015年-2017年及2018年1月-9月,浙江力諾營業收入分別為2.28億元、2.24億元、3.01億元、3.33億元;淨利潤分別為1428.84萬元、1717.15萬元、3154.27萬元、4478.18萬元,雖然暫時沒有達到傳聞中申報創業板的“隱形紅線”5000萬元,但實現了穩步增長。

在報告期各期末,其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1.38億元、1.45億元、1.44億元及2.16億元,佔各期末資產總額的比例分別為36.41%、36.58%、30.36%及38.84%。最近一期末,賬齡組合中1 年以內的應收賬款佔比為82.47%。

不過,在2013年-2015年,浙江力諾的成績並不突出,甚至在2016年股價出現過暴跌,入股的做市商半年浮虧60%以上,IPO輔導公告也沒有阻止股價的下跌。

《國際金融報》記者注意到,2013年-2015年,浙江力諾歸母淨利潤連年下跌,甚至在2015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為負數,與2016年以後的浙江力諾差異較大。

緣何“華麗轉身”

浙江力諾的“華麗轉身”與其業務結構的改變不無關係。

相關媒體報道稱,最初浙江力諾的收入較為依賴傳統的造紙業,且之前一直在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而優惠政策2015年後過期。

而自2015年起,其造紙業收入佔比不斷下滑,從2015年35%的佔比到如今僅有24%,而石油化工業收入和化工業收入佔比均有所上升。

報告期內,浙江力諾的綜合毛利率分別為 34.53%、33.01%、35.52%和 36.67%,其中,開關閥和調節閥是浙江力諾的主要產品,因產品單價增長和成本下降等原因,對公司的毛利率貢獻率均有增長。

對於2017年後的營收增長,浙江力諾在招股書中表示,一是公司順勢加大對下游化工行業的拓展力度,化工行業銷售收入快速增長,二是2017年公司與中石化簽署框架合作協議,進入中石化合格供應商名錄,近一年及一期石油石化行業銷售收入增長較快。

2019年1月7日,浙江力諾發佈公告稱,公司成功入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石化”)2018-2019年度控制閥及其附件框架協議中標人。公司稱,這是繼2017年中標後再次獲得中石化採購領域系統認可,將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場地位及行業影響力,為公司下階段的發展奠定了市場基礎。

浙江力諾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補充說明,這只是一個框架協議,說明公司入圍了中石化採購系統,並非是已獲得採購協議。

一位投行人士則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這的確是利好消息,側面印證了該公司具備一定的成長性和持續盈利能力,不過,其能否過會,要看該公司能力的綜合體現。

此外,雖然沒有享受所得稅優惠,但浙江力諾依舊獲得了當地政府的有力支持,2016年其零零散散地收到了690萬元的政府補助,佔當年利潤總額的35%,2017年雖然只收到12萬元獎勵,卻在2018年收到1500萬元的“上市墊付金”。

新三板轉板率較低

據《國際金融報》記者統計,發審委2018年共計審核了172家企業(不包含取消審核,多次上會僅計算一次),其中111家順利過會,過會率為64.53%。其中新三板共有45家新三板企業上會,其中,24家成功過會,過會率53.33%。19家申請轉板創業板,僅有7家過會,過會率為36.64%,均低於平均過會率。

一位知名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人士對記者表示,新三板轉板跟直接申請IPO上市的公司,主要區別是企業通過上新三板做了法律、業務、財務、公司治理、內控等方面的規範和整改,報告期內較之沒有持續系統輔導的企業更加規範。但是,因為企業上新三板進行了持續披露,財務方面可以進一步整改的空間不大,即使報表有一些小瑕疵,整改後的申報報表也不能跟三板時期持續披露的報表有太大差異,否則對上市不利。

另外針對三類股東的問題,近期傳來一個對浙江力諾有利的消息。

證監會官網顯示,新三板企業亞世光電於2019年1月3日首發上會,並順利過會,成為2019年首家過會的新三板企業。亞世光電的股東中有8名三類股東,股東戶數超過150,且根據招股書,公司的145名股東是由股轉系統交易進入。且亞世光電的淨利潤在7000萬元左右,並未達到傳聞中申報中小板的“隱形紅線”——最近一年淨利潤超8000萬元。

對於上市等問題,《國際金融報》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詢問浙江力諾相關負責人,該人士保持了謹慎的態度,他表示,三類股東及股東數量眾多的問題會由券商方面進行處理(或申請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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