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新三板“华丽转身”,能否带领219位股东冲A成功

近日,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力诺”)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披露了IPO申报稿,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408.5万股,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2.5万套高性能控制阀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浙江力诺此前曾因一笔“上市垫付金”而备受争议。

2018年8月,浙江力诺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瑞安市给予的企业上市风险共担基金1500万元。据悉,该笔款项主要是用于垫付因开展上市工作而增加的费用,不能用于与上市无关的费用支出,不得转借。文件显示,若浙江力诺上市未通过审核,应在收到证监会不予通过IPO审核的文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无息归还1500万资金;若公司成功上市,则在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两个月内,返还1500万资金及利息。

那么,带着1500万元的资金助力,浙江力诺能否成功转板?

股价跌宕起伏

据了解,浙江力诺成立于2003年,法人是陈晓宇,公司的前身是瑞安市力诺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控制阀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4年8月8日于新三板挂牌,当年9月22日开始做市,2018年年底停牌,2019年1月3日,股票暂停转让。招股书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日,其股东人数为219名,其中有7名“三类股东”。

据了解,2018年,在新三板市场整体下行的情况下,浙江力诺的股价从3.29元/股涨到5.12元/股,全年涨幅55.04%,成为新三板的十大牛股之一。

财务数据显示,2015年-2017年及2018年1月-9月,浙江力诺营业收入分别为2.28亿元、2.24亿元、3.01亿元、3.3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428.84万元、1717.15万元、3154.27万元、4478.18万元,虽然暂时没有达到传闻中申报创业板的“隐形红线”5000万元,但实现了稳步增长。

在报告期各期末,其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8亿元、1.45亿元、1.44亿元及2.16亿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41%、36.58%、30.36%及38.84%。最近一期末,账龄组合中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82.47%。

不过,在2013年-2015年,浙江力诺的成绩并不突出,甚至在2016年股价出现过暴跌,入股的做市商半年浮亏60%以上,IPO辅导公告也没有阻止股价的下跌。

《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2013年-2015年,浙江力诺归母净利润连年下跌,甚至在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负数,与2016年以后的浙江力诺差异较大。

缘何“华丽转身”

浙江力诺的“华丽转身”与其业务结构的改变不无关系。

相关媒体报道称,最初浙江力诺的收入较为依赖传统的造纸业,且之前一直在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而优惠政策2015年后过期。

而自2015年起,其造纸业收入占比不断下滑,从2015年35%的占比到如今仅有24%,而石油化工业收入和化工业收入占比均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浙江力诺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4.53%、33.01%、35.52%和 36.67%,其中,开关阀和调节阀是浙江力诺的主要产品,因产品单价增长和成本下降等原因,对公司的毛利率贡献率均有增长。

对于2017年后的营收增长,浙江力诺在招股书中表示,一是公司顺势加大对下游化工行业的拓展力度,化工行业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二是2017年公司与中石化签署框架合作协议,进入中石化合格供应商名录,近一年及一期石油石化行业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2019年1月7日,浙江力诺发布公告称,公司成功入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2018-2019年度控制阀及其附件框架协议中标人。公司称,这是继2017年中标后再次获得中石化采购领域系统认可,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及行业影响力,为公司下阶段的发展奠定了市场基础。

浙江力诺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补充说明,这只是一个框架协议,说明公司入围了中石化采购系统,并非是已获得采购协议。

一位投行人士则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这的确是利好消息,侧面印证了该公司具备一定的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不过,其能否过会,要看该公司能力的综合体现。

此外,虽然没有享受所得税优惠,但浙江力诺依旧获得了当地政府的有力支持,2016年其零零散散地收到了690万元的政府补助,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5%,2017年虽然只收到12万元奖励,却在2018年收到1500万元的“上市垫付金”。

新三板转板率较低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统计,发审委2018年共计审核了172家企业(不包含取消审核,多次上会仅计算一次),其中111家顺利过会,过会率为64.53%。其中新三板共有45家新三板企业上会,其中,24家成功过会,过会率53.33%。19家申请转板创业板,仅有7家过会,过会率为36.64%,均低于平均过会率。

一位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士对记者表示,新三板转板跟直接申请IPO上市的公司,主要区别是企业通过上新三板做了法律、业务、财务、公司治理、内控等方面的规范和整改,报告期内较之没有持续系统辅导的企业更加规范。但是,因为企业上新三板进行了持续披露,财务方面可以进一步整改的空间不大,即使报表有一些小瑕疵,整改后的申报报表也不能跟三板时期持续披露的报表有太大差异,否则对上市不利。

另外针对三类股东的问题,近期传来一个对浙江力诺有利的消息。

证监会官网显示,新三板企业亚世光电于2019年1月3日首发上会,并顺利过会,成为2019年首家过会的新三板企业。亚世光电的股东中有8名三类股东,股东户数超过150,且根据招股书,公司的145名股东是由股转系统交易进入。且亚世光电的净利润在7000万元左右,并未达到传闻中申报中小板的“隐形红线”——最近一年净利润超8000万元。

对于上市等问题,《国际金融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询问浙江力诺相关负责人,该人士保持了谨慎的态度,他表示,三类股东及股东数量众多的问题会由券商方面进行处理(或申请豁免)。

浙江力诺新三板“华丽转身”,能否带领219位股东冲A成功
浙江力诺新三板“华丽转身”,能否带领219位股东冲A成功

[email protected]

浙江力诺新三板“华丽转身”,能否带领219位股东冲A成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