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頤認為婦女改嫁是大逆不道,宣揚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程頤(1033~1107)中國北宋哲學家、教育家。字正叔。人稱伊川先生。河南洛陽人,與兄程同受業於周敦頤,並稱“二程”。

開創洛學,奠定理學基礎。嘉祐四年(1059)賜進士出身,曾任汝州團練推官、京西國子監教授和崇政殿說書等職。

主張“尚德”,反對“興利”,反對王安石新法。紹聖三年(1096)被列為奸黨成員,貶至四川涪州,詔令追毀出身以來文字。

程頤認為婦女改嫁是大逆不道,宣揚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晚年得風痺疾,死於元佑黨禍之中。屢辭官不做,從事著述講學30餘年,以“理”為其哲學的最高範畸,認為精神性的“理”是宇宙本體,“天下只是一個理”,“萬物皆只是一個天理”(《遺書》卷二上),提出“有物必有則”,“萬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則安,失其所則悖”(《程氏易傳彖》)。“理”指客觀事物之所以熱,也是事物的準則,“如火之所以然,水之所以寒”(《遺書》卷十九),“天地之所以高深,鬼神之所以幽顯”(《遺書》卷十五)認為“理”是無所不在的,一物須有一理,但萬物本源的“理”是唯一的,具體事物的“理”只是“天理”所“照”的結果,“天下物皆可以理照”(《遺書》卷十八),“一物之理即萬物之理”(遺書卷二)。

在“道”和“氣”的關係上,主張“離了陰陽更無道,所以陰陽者是道也。陰陽,氣也,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遺書》卷十五),認為“道”與陰陽之氣不能相離。陰陽之氣乃形而下者,不是萬物根源,“道”是形而上者,為萬物的根源。強調“形而上”與“形而下”的區分,“一陰一陽之謂道。道非陰陽也,所以一陰一陽者道也”(《遺書》卷三)。提出“隨時變易,乃常道也”(《程氏易傳·恆卦》),肯定事物運動的普遍性和永恆性。認為一切事物都是兩兩對立的,“道無無對,有陰則有陽,有善則有惡,有是則有非,無一亦無三”(《遺書》卷十五)。

程頤認為婦女改嫁是大逆不道,宣揚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看到了矛盾的普遍性,承認事物運動變化是由於對立的相互作用,“天地之化既是兩物,必動己不齊……從此參差萬變,巧曆不能窮也”(《遺書》卷二上)。但重視變中之常,認為“道”或“理”是變化的主宰者。斷言封建社會的等級關係是固定不變的,矛盾雙方是不能轉化的,“上下之分,尊卑之義,理之當也”(《程氏易傳·復卦》),“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遺書》卷五)。其為學方法以“窮理”為主,認為理“在天為命,在人為性,論其所主為心,其實只是一個道”《遺書》卷十八),理是人內心固有的,但因被外物所惑,使“理”與“心”不能會而為一。

程頤認為婦女改嫁是大逆不道,宣揚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

強調“格物之理,不若察之於身,其得尤切”(《遺書》卷十七),“學者不必遠求,近取諸身,只明天理”(《遺書》卷二)。主張用反躬內求的修養方法,“涵養須用敬,進學在致知,”達到“去人慾,存天理”,維護封建名教綱常的目的。認為婦女改嫁是大逆不道,宣揚“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遺書》卷二十二下)。把人心分為“人心”與“道心”兩方面,“人心,私慾,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滅私慾,則天理自明矣”(《遺書》卷二十四)。宣揚“氣稟”之說,主張人的“賢”“愚”之分是由先天“氣稟”決定的,“才稟於氣,氣有清濁,稟其清者為賢,稟其濁者為愚”(《遺書》卷十八)。與其兄顥的學說後來為南宋朱熹所繼承和發展,世稱程朱學派。著作有《易傳》、《顏子所好何學論》等。後人所編《遺書》、《文集》、《經說》等,收入《二程全書》中。1981年中華書局校勘出版有《二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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