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主张因材施教,对儿童,反对鞭挞绳缚,若待拘囚,要量其资禀

王守仁(1472~1528)中国明代哲学家、教育家。字伯安。余姚(今属浙江)人。早年筑室阳明洞中,后曾创办阳明书院,故号阳明先生。

弘治十二年(1499)进士,授刑部主事,后改兵部。因反刘瑾,被贬为贵州龙场驿丞。刘瑾被诛,又起官历任吏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后升南京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及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兼领江西巡抚。

他主张因材施教,对儿童,反对鞭挞绳缚,若待拘囚,要量其资禀

奉敕平定江西、福建一带农民起义,讨伐宁王朱宸濠叛乱,升任南京兵部尚书,封新建伯。嘉靖六年(1527)兼左都御史,往征思恩、田州(今属广西)瑶族和僮族起义。

兴立思田学校、南宁学校。嘉靖七年(1528),在平定思、田的归途中病发,死于南安舟中。卒后谥文成,故后人又称王文成公。

“其学凡三变而始得其门”(《明儒学案·姚江学案》)。起初泛滥于词章之学,继而潜心研究程朱理学,并受佛学思想影响,最终转向陆九渊心学。

在龙场,“始悟格物致知之旨,圣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同上),由此创立以良知为天下之本的学说,成为陆王心学的主要代表人物。针对当时“是朱非陆”的风气,方倡“象山之学”,提出“心即理”,主张“心”是天地万物的本原,认为事物规律存在于人心之中,“理也者,心之条理也”(《书诸阳卷》),心也叫“良知”或称“天理”,是先天的道德观念,“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儒子入井自然知恻隐”(《传习录上》)。

他主张因材施教,对儿童,反对鞭挞绳缚,若待拘囚,要量其资禀

又说:“良知是造化的精灵,这些精灵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从此出”(《传习录下》),“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同上),断言“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与王纯甫书二》),从人的感觉来证明“心外无物”,说“岩中花树”不能存在于人心之外,“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传习录下》)。提出“致良知”的道德修养说,主张“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答顾东桥书》),解“格物”作“正心”“诚意”,“物者事也……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大学问》),要人通过消绝人欲,反求内心的修养方法,达到“万物一体”的道德境界。

他主张因材施教,对儿童,反对鞭挞绳缚,若待拘囚,要量其资禀

提侣“知行合一”,反对“知先行后”、割裂知行,认为“知作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答友人问》),知、行“合一并进”(《答顾东桥书》),二者相辅相成,相互包含,不能分离,“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传习录上》),反对不“思惟省察”的“冥行妄作”和不“着实躬行”的“悬空思索”,“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答顾东桥书》),从而混淆知行差别,销行以归知。“知行合一”的目的是“存天理,去人欲”,恢复先天良知,“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此是我立言宗旨”(《传习录下》)。

主张因材施教,提倡启发式的教育方法,对儿童,反对“鞭挞绳缚,若待拘囚”,主张“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训蒙大意示教读刘伯颂等》),并要“量其资禀”,“常使精神力量有余,则无厌苦之患,而有自得之美”(《教约》)。教育思想对后世有重要影响。

其学说以“反传统”的姿态出现,形成阳明学派,在明代中期以后影响很大,且流行到日本。著作《王文成公全书》共38卷,由门人辑成。其中《传习录》和《大学问》是最重要的哲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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