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對上市公司可直接披露的重大事項,原則上不再辦理停牌

問:近期,市場對上市公司停復牌比較關注,上交所在持續加強停復牌監管上也已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能否簡要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答:這幾年,上交所對停復牌監管非常重視,在制度安排上和日常監管中都堅持從嚴監管,已逐步化解市場和投資者反映較為集中的停牌早、停牌多、停牌長的問題。

一、近期滬市公司停牌家數持續保持在低位水平

停復牌關係到上市公司股票能否交易,投資者比較關注。尤其是最近一段時間市場調整,市場對上市公司是否會出現集中的躲跌式停牌比較關心,上交所依法依規,及時做出了相應的監管安排,滬市公司停牌繼續保持在低位水平。截至今年8月9日,滬市停牌公司已減少到45家,僅佔全部滬市公司的3.1%,這一數據已與境外市場基本處於同一水平。這些情況,得到了市場和投資者的肯定。實際上,上交所並不是在最近市場調整才開始著手這方面的工作。早在2014年,在證監會指導下,上交所就已發佈了專項的停復牌業務規則,2016年又對其作了進一步完善。在制度設計上,主要目的是減少停牌事由、縮短停牌時間,強化信息披露要求。經過這幾年監管,滬市上市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日均停牌家數分別為74家、69家和73家,三年總體比較平均,較長時期維持在較低水平。尤其是大盤藍籌股基本不停牌,近3年連續停牌超過10個交易日的公司中,市值超過500億元的僅6家,市值超過1000億元的僅為2家。

二、堅持停復牌去功能化和分階段披露原則

近幾年加強停復牌監管的過程中,上交所在工作思路上,按照“依法、從嚴、全面”監管要求,主要堅持兩項原則:一是逐步去除停牌附加功能,堅持停牌保障公平信息披露、提示重大風險的基本功能,同時兼顧交易效率,維護投資者正當的交易權利,不使停復牌承擔過多的信息保密、防控內幕交易、交易鎖價等功能;二是強化重大事項的分階段披露,要求公司對持續時間比較長的事項,按其重要節點披露進展,逐步形成以不停牌為原則、停牌為例外,短期停牌為原則、長期停牌為例外,間歇性停牌為原則、連續停牌為例外的制度安排。在做好這些工作的同時,上交所還強化風險揭示,持續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重大事項的具體情況和相關不確定性,幫助投資者準確理解、識別公司重大事項的實際影響和潛在風險。

三、停復牌改革成效得益於市場參與主體的共同努力

積極化解上市公司停牌早、停牌時間長等問題,不能僅依靠監管層面的努力。具體分析,目前的改革成效,很大程度上得益於三個方面。一是上市公司的理解和支持。停復牌是上市公司自身的事項,原則上由其自行申請辦理。但停牌也會影響投資者的交易權利,需要受到一定約束,不能濫用停牌權利。實踐看,這幾年絕大多數公司在辦理停牌上均日趨審慎,積極維護公司股票交易秩序,有效地改善了滬市公司的停復牌狀況。二是市場參與各方共識的形成。近幾年,價值投資理念日益得到認同,市場參與主體對停復牌的認識也越來越趨於一致,普遍認為短停、臨停才應是常態,長停、連停應當嚴格限制。這些共識的形成,為停復牌監管理唸的貫徹提供了有力條件。三是市場秩序的改善。以前上市公司停牌,相當程度上是為防範內幕交易、題材炒作、忽悠式重組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近幾年,在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經過持續的“依法、從嚴、全面”監管,市場秩序已經明顯得以改善,信息披露日趨規範,投資者行為日益理性,概念炒作大幅減少,這為分階段披露重大事項、減少停牌數量奠定了良好的市場基礎。

四、停復牌監管要突破一些重點、難點問題

當前,上市公司停復牌監管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也要認識到,這方面還存在著一些比較突出的重點、難點問題。這些問題,主要還是集中在如何處理重大事項審批、併購重組籌劃以及公司重大風險處置等耗時較長的事項上。後續,上交所將進一步分析總結前期的監管實踐,繼續以去功能化為方向,重點解決這類事項的停牌問題,引導上市公司停復牌迴歸其功能本源。總的思路是,在強化信息披露主體保密責任、加大內幕交易防控力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完善相關業務規則,堅持分階段披露原則,對於上市公司可以直接披露的重大事項,原則上不再辦理停牌。同時,對於確有停牌必要的事項,如特別敏感事項的短期停牌,也考慮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合理需求,依法依規辦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