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四个突出”助力生态环保

2018年,市纪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职能,明确重点,强化举措,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效发挥了“监督的再监督”工作职责,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全市共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规问题412起,党政纪处分249人,组织处理260人。

突出示范引领,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先后制定印发《汉中市查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多次召开市纪委常委会、纪检监察组工作推进会,第一时间传达省市专项整治相关会议精神,掌握了解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专题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同时,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康杰同志亲自带领相关部门围绕中省环保督查、秦岭卫片执法检查通报相关问题、省政府秦岭生态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清单、2017年生态环境资源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清单进行督查检查,明确要求各县区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责成相关单位按时限要求全力抓好整改治理,示范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突出线索排查,构建常态长效机制。通过信访举报、巡察监督、环保督察、媒体曝光等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保持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以及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相关部的的沟通衔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做到信息共享、线索互通。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收集整理、建立清单台账,对属于生态环保职能部门工作范畴的问题及时移交,整改规范;对上级转办督办的问题线索,做到第一时间调查核实,构建问题线索共享和管理的常态长效机制,2018年,全市摸排生态环保领域问题线索325条。

突出追责问责,持续营造高压态势。对照25种问责情形,重点监督生态环保相关部门、执法主体履行监管责任情况,全市共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规问题412起,处理50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49人。同时,全面完成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我市40个问题的整改任务,累计问责275人。成立6个工作组对7个责任追究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共追究问责35人,其中县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23人,其他干部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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