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义县生态补植复绿基地近日落成

尚义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检察,守护绿色家园”主旨,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工作出发点,坚持“惩罚与补救相结合”“谁破坏、谁恢复”的基本原则,在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的过程中,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将生态环境损坏程度降至最低,以期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挽救一个家庭,教育一方群众”人性化办案效果,达到惩罚犯罪、维护权益、保护生态环境的三赢局面。近日,该院协调小蒜沟镇规划十亩益林地暂时作为

“尚义县生态补植复绿基地”(可随补植面积增加进行规划调整)用于毁林责任人复绿造林,便于集中管理。通过在办理涉林案件中,引导毁林责任人签订补植复绿承诺书,以此作为减轻处罚的条件。如该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史某某等四人涉嫌盗伐林木案,本案经过林业专家对被破坏的生态损失进行评估,恢复修复需要26850元费用。按照实施方案,犯罪嫌疑人史某某等四人已把“补植复绿”费26850元交给案发地小蒜沟镇用于“尚义县生态补植复绿基地”施工,目前小蒜沟镇已按照实施方案挖好了1000个树坑,待秋季气候适宜时开始补植杨树1000株。

尚义县生态补植复绿基地近日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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