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耀州區人民檢察院:清明時節話“清明”

清明,乃天清地明之意。清明節又叫踏青節,在仲春與暮春之交,是中國傳統節日之一,耀州區人民檢察院在清節對幹警提出“雙清要求”。

綠色清明

為響應耀州區創文辦、文明辦“文明祭祀”的倡議,耀州區人民檢察院組織幹警赴軍臺嶺革命遺址開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動,並號召全院黨員幹警自覺摒棄愚昧落後的祭掃方式,樹立現代文明的祭掃觀念,實行錯峰祭掃,選擇乘坐公交車祭掃,以減少交通擁堵。祭掃時不在公共場所,以及林區、墓區等森林防火區內焚香燒紙、燃放鞭炮。提倡網絡祭掃、鮮花祭掃、踏青遙祭、經典誦讀等文明低碳的現代祭掃方式,自覺抵制祭掃活動中的迷信行為和低俗祭祀用品,創造文明祭掃的良好社會環境。

政治清明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須有一個良好政治生態。政治生態汙濁,從政環境就惡劣;政治生態清明,從政環境就優良。政治生態和自然生態一樣,稍不注意,就很容易受到汙染,一旦出現問題,再想恢復就要付出很大代價。”在清明節來臨之際,耀州區人民檢察院抓住清明關鍵節點,重申紀律規定,將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落實到每一名黨員幹部身上:一是樹立文明節儉的祭掃新風,確保清明期間風清氣正。二是嚴格政治紀律、工作紀律、辦案紀律,強化考核、增強效果。三是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深入開展“三強化三提升”活動,重點對黨性觀念不強、宗旨意識和紀律意識淡薄、執行力差等問題來一次大排查、大檢修、大掃除,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從檢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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