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偷樑換柱”抵賴 證據面前無言以對被罰

無證駕駛“偷樑換柱”抵賴 證據面前無言以對被罰

近日,高速四支隊七大隊民警在陵侯高速公路(侯陵方向)194KM處翼城服務區開展集中行動。一輛黑色本田牌轎車在檢查點前方停車,民警見狀上前瞭解情況,民警到達車輛停放地時,車內二人已經成功“偷樑換柱”。民警要求車內二人出示駕駛證,二人很自信的開始和民警演戲,駕駛員王某坐在後排,眼神無辜,稱自己是乘客,沒有開車,為什麼要出示駕駛證。最終在民警的說服教育下,二人還是在證據面前低下了頭,駕駛員稱自己正在學習駕考相關科目,正在考科三,感覺已經會開車了,就僥倖開車上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王某將面臨罰款2000元、可以並處15日以內行政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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