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期
有个小偷为了偷一口钟
就把自己的耳朵捂住
以为自己听不见别人也同样听不见
看到这里
你以为掩耳盗铃这事
只是发生在古代和书本里吗
那就错了
近日
我市就有这么一个司机
驾驶报废车辆被交警查获后
居然
跑到车辆被扣留的地方去偷车
同九义,何汝秀
事情是这样的
11月11日14时30分许,号牌为鄂A9PV**号小车经过207国道昱奎桥卡点时,经查缉布控系统识别该车为涉嫌逾期未检报废车辆。民警记住了这辆车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其列为重点查缉对象。
11月21日,民警在日常巡逻时,在团林铺镇街边发现了这辆车。经比对核实,该车确系属于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遂立即将车辆拖移并扣留至迎宾大道交警支队格林美停车场。
事情到了这里
似乎就应该结束了
然而
令人没有想到的是
12月5日凌晨1时许
嫌疑人李某窜至格林美交警支队停车场内
用随身携带的扳手把停车场的门锁撬坏后
将被交警扣留的车辆开走。。
车开走了。。
开走了。。
走了。。
当然
跑掉是不可能的
12月20日
高新区掇刀区公安分局宏城派出所民警
在荆门市某公司院内将李某(即该车车主)抓获
处罚结果: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宏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转移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的财物的行为,给予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李某
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鄂A9PV**号小车予以强制报废。閱讀更多 湖北荊門交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