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取消“QS”標誌的食品安全的通告

金食安辦通告〔2018〕5號

陪伴消費者多年的藍色“QS”標誌將隱退,2018年10月1日起生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企業必須全部使用“SC”標識,為提示廣大消費者放心地選購食品,保障食用安全。特向廣大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發佈如下食品安全通告:

一、各食品生產企業,2018年10月1日以後生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劑,全部使用新的食品生產許可SC編碼,一律不得在商品外包裝上印有QS標誌。SC新版食品生產許可證,改“一品一證”為“一企一證”。即同一個生產者從事食品生產,取得一個許可證即可,分類許可。

二、各食品經營單位,進貨時要做好查驗,2018年10月1日起生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一律是使用食品生產許可SC編碼,並做好進銷貨臺帳;如在進貨查驗時,發現有2018年10月1日以後生產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劑外包裝印有“QS”標誌,請立即退貨或撥打12315、12331、0873-5221470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三、消費者購買食品,一定要關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碼“SC”(“生產”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和14位阿拉伯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3位食品類別編碼、2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2位市(地)代碼、2位縣(區)代碼、4位順序碼、1位校驗碼),這是《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的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而原先的食品“QS”標誌取消。

四、新標誌“SC”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實現食品的追溯,在購買食品時,能夠知曉食品原料從哪來,在哪加工等等,也讓消費者買得更加放心、安心。同時,可通過SC標誌,能夠了解食品裡面有哪些添加劑。今後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要注意保存好SC標誌及編碼,以備查詢使用。

五、在銷售領域會有部分商品存在“QS”與“SC”兩標誌並存的現象,這主要是為了避免生產包裝材料和食品標籤浪費。使用原包裝、標籤、標誌的食品,在保質期內可以繼續銷售,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一些食品如飲料、白酒等,保質期長,商品外包裝上依舊印有“QS”標誌,只要沒過保質期,都可以放心購買。

六、社會各界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要進一步宣傳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宣傳SC標誌及編碼的相關知識,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特此通告

金平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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