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訊,記者9日獲悉,自2018年5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後,《中央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已內部下發,並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實施。《辦法》加大了企業分配自主權,並將分功能類別實行差異化工資決定機制。競爭類央企工資總額由審批改為備案,工資總額與央企效益和效率相掛鉤,實現薪酬能增能減,並向生產一線和高技能人才傾斜。(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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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9 08:46:26 證券時報
e公司訊,記者9日獲悉,自2018年5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後,《中央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已內部下發,並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實施。《辦法》加大了企業分配自主權,並將分功能類別實行差異化工資決定機制。競爭類央企工資總額由審批改為備案,工資總額與央企效益和效率相掛鉤,實現薪酬能增能減,並向生產一線和高技能人才傾斜。(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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