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高級管理人員及監事持股的基本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桃李麵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譚秀坤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05,4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107%;監事關立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55,5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139%。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譚秀坤女士因個人資金需求,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窗口期等不得減持股份期間不減持),減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0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021%,擬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19.79%,減持價格將按照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關立新先生因個人資金需求,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窗口期等不得減持股份期間不減持),減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50,000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032%,擬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2.88%,減持價格將按照減持實施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
上述減持主體無一致行動人。
高級管理人員及監事過去12個月內減持股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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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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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二)
(一)大股東及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是 □否
譚秀坤: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在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其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其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6個月,若公司股票在鎖定期內發生派發股利、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權行為的,上述減持價格及收盤價均應相應作除權除息處理。上述承諾不因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放棄履行。
關立新: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在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其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總數的25%;離職後半年內不轉讓其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
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 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
本次擬減持股份的高級管理人員及監事將根據自身資金安排、股票市場情況、本公司股價情況、監管部門政策變化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在按照上述計劃減持本公司股份期間,公司將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
規章制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是 √否
(三)其他風險提示
無
特此公告。
桃李麵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1月16日
證券代碼:603866 證券簡稱:桃李麵包 公告編號:2019-006
桃李麵包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及一致行動人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進展公告
●大股東及一致行動人持股的基本情況
減持股份計劃實施前,桃李麵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大股東吳志剛先生(董事長)和一致行動人盛利先生、盛雅萍女士合計持有公司股份 107,091,161股,約佔公司總股本的22.75%。
●減持計劃的進展情況
公司於2018年12月29日披露了《桃李麵包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及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計劃公告》(詳見公告:2018-093)。在減持計劃實施期間內,吳志剛先生(董事長)和一致行動人盛利先生、盛雅萍女士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000,000股,約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27%,本次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一、減持主體減持前基本情況
■
上述減持主體存在一致行動人:
■
二、減持計劃的實施進展
(一)
大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因以下原因披露減持計劃實施進展: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
■
(二)
本次減持事項與大股東及一致行動人此前已披露的計劃、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減持時間區間內,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轉或籌劃併購重組等重大事項
□是 √否
(四)本次減持對公司的影響
減持計劃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影響,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
生變更。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公司將持續關注上述大股東及一致行動人減持計劃的實施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督促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要求。
三、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相關規定。本次擬減持股份的大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將根據自身資金安排、股票市場情況、本公司股價情況、監管部門政策變化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在按照上述計劃減持本公司股份期間,公司將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是 √否
(三)其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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