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彭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彭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00,9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74%),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5,3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93%。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彭伟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彭伟;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彭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00,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拟减持不超过5,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与股份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彭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发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彭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时承诺:“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日,彭伟先生正常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彭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彭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彭伟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彭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个人行为,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彭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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