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公司总经理石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吕占民先生,副总经理王玉新先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简伟先生、监事艾克拜尔·买买提先生所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5,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

鉴于上述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上述人员向公司报送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现将上述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已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

注: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2、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过半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石强先生、吕占民先生、王玉新先生、简伟先生、艾克拜尔·买买提先生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其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区间过半时尚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人员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时告知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价、是否存在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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