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發言人今日(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提醒進出口人士,於二○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後裝運的進出口貨物,必須按照經修訂的「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協調製度)」現行版報關。
有關修訂內容已於今日的憲報刊載,並於二○一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是次修訂涉及七個貨物項目,包括食品、化學產品、賤金屬和機械。另十一個貨物項目涉及修改中文數量單位。
這些修訂採用了更合適的詳細分類及貨物名稱,使貨物分類更切合最新情況。
進出口人士可經以下途徑免費索取修訂表:
(一)從政府統計處網站下載,網址是 www.censtatd.gov.hk/trader/declaration/index_tc.jsp;或
(二)致電政府統計處進/出口報關單及貨物艙單查詢熱線2877 1818索取。
如有查詢,請致電政府統計處貿易分類組貨物編號查詢熱線3178 8933,或傳真至2824 2782,或發電郵至[email protected]。
內地與香港CEPA自由貿易協定
CEPA是中國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訂的一項自由貿易協議。這項安排令一系列符合CEPA原產地規則的香港產品,根據有關CEPA原產地證書輸入內地時,可享有零關稅優惠。
香港海關負責CEPA簽發來源證制度的執法工作,主要目的是維護制度的完整性。執法工作包括到申請CEPA原產地證書並在工業貿易署登記的工廠巡查、在工廠內查核CEPA貨物的來源及成本,以及在各邊境出口站進行突擊檢查和調查一些涉嫌違法行為。
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您,歡迎您訪問公司官網http://www.hkbob.com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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