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肯定犯法,但吸毒者最多也只被判坐牢2年。吸菸則不犯法,為何在飲食中心吸菸卻也會被判坐牢2年,到底是怎樣啊?監獄也難於負荷‘抽菸犯’。”
食肆全面禁菸令實施首日,大山腳各飲食中心“情況良好”,多數菸民都遵守禁令剋制抽菸的慾望,但還是有菸民堅持捍衛抽菸的權益,聲稱不怕被突然出現的執法員對付,也如上發言。
他認為全面禁菸令很難取得成功,違例的菸民多數也不會繳付罰款,如果全部都控上庭而必須坐牢,那監獄也難於負荷“抽菸犯”。
菸民指應有抽菸權力
這名不願具名的菸民說,他明白在封閉的冷氣環境裡吸菸肯定不對,吸菸影響到身邊的小孩和孕婦的健康也不對,但在周遭環境允許下,應該讓菸民“享受”抽菸。
他說,沒冷氣的小販中心,只要區隔吸菸區和非吸菸區就已很理想,食客可以選擇要坐哪一區,但如今是全面禁菸,菸民還要在指定的3公尺距離外才可以抽菸。
“難道要菸民離開飲食中心,在烈日下或冒雨抽完煙,再倒回來飲食中心用餐?”
“菸民也應該有抽菸的權力,可享受‘飯後一根菸,快樂似神仙’的樂趣,許多人抽菸,皆因要釋放生活壓力。菸民和非菸民要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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