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和谊号

字:《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就是说不管男女,只有到了成年才取字,取字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尊重他,供他人称呼。一般人尤其是同辈和属下只许称尊长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

号:中国古代人于名字之外的自称。简称号。别号多为自己所起,亦有他人所起。与名、字无联系。在古人称谓中,别号亦常作为称呼之用。如苏轼字子瞻,别号东坡居士。号的实用性很强,除供人呼唤外,还用作文章、书籍、字画的署名。

谥号:谥号是对死去的帝妃、诸侯、大臣以及其它地位很高的人,按其生平事迹进行评定后,给予或褒或贬或同情的称号,始于西周。长短字数不定,或一两字,或二十余字,字数不定,情况较为复杂。

古代东亚(包括中国、朝鲜、越南、日本)帝王及其后妃、诸侯、臣僚等具有一定地位的人死后,内务府根据其生前事迹与品德,而给予他一个中肯的称号。此外,受中华文化影响的一些邻近国家亦有使用,但不是每个东亚古代国家都用谥号。

谥法初起时,只有“美谥”、“平谥”,没有“恶谥”。善、恶“谥号”则源自西周共和行政以后,即周厉王因为暴政“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等被谥为“厉”,另外还有“私谥”。谥号的选定根据谥法,谥法规定了一些具有固定涵义的字,供确定谥号时选择。

这些字大致分为下列几类:

上谥,即表扬类的谥号,如:“文”,表示具有“经纬天地”的才能或“道德博厚”、“勤学好问”的品德;“康”表示“安乐抚民”;“平”表示“布纲治纪”。

下谥,即批评类的谥号,如:“炀”表示“好内远礼”,“厉”表示“暴慢无亲”、“杀戮无辜”,“荒”表示“好乐怠政”、“外内从乱”、“幽”表示“壅遏不通”、“灵”表示“乱而不损”等。

“下谥”之“恶谥”:周厉王是一个贪婪的君,“国人”发动暴动,他逃到彘(今山西霍州市东北)并死在那里,“厉”便是对他予以斥责的“恶谥”。

平谥,多为同情类的谥号,如:“愍”表示“在国遭忧”,“在国逢难”;“怀”表示“慈仁短折”;“思”表示同情。

上述三类谥号,一般属于官谥。

私谥:是有名望的学者、士大夫死后,由其亲戚、门生、故吏为之议定的谥号;“私谥”始于周末,兴盛于汉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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