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法院:开车撞警察 坐牢不冤枉

无为法院:开车撞警察 坐牢不冤枉

车内载有多名学生,路遇公安民警检查时不但不配合,反而开车撞伤公安民警。日前,无为一男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今年3月某天,为保障学生上(放)学路途安全,昆山镇政府组织当地交警中队、派出所等单位联合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行动。当天16时40分许,民警在昆山镇某路段对王某驾驶的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多名学生,遂要求王某出示驾驶证并下车接受调查。不想王某不但不配合,反而强行驾车逃跑,在逃跑过程中,面包车撞到执法的民警导致民警受伤。

次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王某的妻子代其赔偿了受伤民警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无为法院:开车撞警察 坐牢不冤枉

无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其以暴力方式袭击的对象系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在综合考量了王某具有的坦白、取得谅解等各项量刑情节后,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拘役四个月,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王某被送监执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