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河校園欺凌事件家長:要60萬不得已 正考慮轉學

新京報快訊(記者石茹)“媽媽,要是以後她們再來找我報復怎麼辦呢?”欺凌事件過去快一個月了,12歲的劉小姿依然每天膽戰心驚。

聽到這樣的問題,母親劉一雪又生氣又揪心,“平常活潑開朗的孩子,沒有了。”

1月4日,一篇題為《河北省邢臺市清河縣揮公實驗中學嚴重校園欺凌》的博文在網上迅速傳播,文章講述了一起發生在清河揮公實驗中學初一年級的校園欺凌事件,敘述者正是劉一雪——這起欺凌事件受害者的母親。

2018年12月13日,劉一雪突然接到劉小姿的班主任一通電話,詢問她孩子是不是有凍臉的習慣。由於不放心,劉一雪立刻去寄宿學校看望了劉小姿,這才發現,女兒從臉上到身上都是傷痕。經過了解,由於些許口頭嫌隙,劉小姿從12月5日開始,持續遭到同宿舍7名同學的群毆。

“開始拳打腳踢,後來用晾衣架進行毆打,整瓶洗髮液倒在頭上,洗面奶抹到臉上,眼睛裡。……12月12日降溫的天氣下,用水潑,強行倒在女兒身上。把衣服強行扒下來,當做拖布拖地。拿到羽絨服,毛衣全是溼淋淋的在滴水。7個同學把女兒的頭當做玩具,在門上撞。”根據劉一雪的文章,這樣的毆打持續了整整一週。

文章中稱,當時學校的宿舍管理員聽到,只說了一句“不要把門撞毀了。”就再也沒有後續。隨後毆打變本加厲,“所有人騎馬一樣騎到女兒身上,7人並站到女兒身上狂踩。”到了12月9日,劉小姿的班主任看出她臉上有傷,但只問了一句就沒有再管。直到12月13日這通電話。

事後經過當地醫院檢查,劉小姿多根肋骨斷裂,身體右側腎積水。經警方鑑定,已構成輕傷二級。

隨後劉一雪立刻去找揮公實驗中學的老師,想要個說法。她說,從把孩子領回家有半個月之久,學校沒有人出來回應。

據瞭解,毆打劉小姿的7名同班同學均是12、13歲左右的同齡人。北京市義派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振宇告訴新京報記者,根據我國《刑法》,14歲以下不予刑事立案。但他同時表示,這也是國家立法層面的滯後。“不立案,不進行刑事懲罰也可以,那有沒有其他的社會矯治和監管呢?未成年人的社會矯治和監管還是缺乏的。”

輿論在最近兩天持續發酵。揮公實驗中學回應稱,這件事情沒有解決是因為家長向學校索要60萬。新京報記者今日撥打揮公實驗中學校長於殿江的手機號,對方以正在開車為由拒絕接聽。涉事學生的班主任牛學文的電話也經多次撥打,無人接聽。

劉一雪告訴新京報記者,這60萬元的數字,是因為學校不願意解決孩子的問題,不得己提出的。學校通過派出所反覆問她們“你們到底要什麼條件?”她根據孩子的傷勢和花銷預估了這個數字。劉一雪說,學校至今沒有付過醫藥費。

但根據今天下午揮公實驗中學發佈的《致揮公中學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學校方面稱,學校副校長和班主任曾在2018年12月13日、14日和16日三次陪同該同學檢查,並墊付檢查費和部分住院費。14日—27日住院,費用為3525元,檢查費用500元。

王振宇律師認為,在這件事情上,家長可以尋求民事方面的補償,以及應當對學校管理有一定的要求。與此同時,家長還可以求助社會組織,對孩子進行心理層面的輔導。

1月4日,清河縣揮公實驗中學在學校的貼吧發佈了官方聲明。聲明中稱,“對發生在學校的此次欺凌事件向學生,向學生家長,向社會誠懇道歉。”關於解決辦法,學校表示,已經安排教師對劉同學及其他幾位涉事同學進行心理疏導,並已與教育局、公安部門一同積極協調劉同學家長解決其相關訴求。

根據公開資料,揮公實驗中學是清河縣人民政府與育中方略教育集團合作共建的一所全寄宿制完全中學。

同一天,清河縣人民政府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清河發佈”,針對此事發布了事件通報及處置辦法。清河縣教育局責令校董事會對校長於殿江批評教育,對主管法制安全的副校長高春青、班主任牛學文給予警告處分,對值班宿管員予以辭退;責令清河揮公實驗中學安排專人對劉某姿進行心理疏導和文化課輔導,對涉事學生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責令學校積極做好其他善後工作。

劉一雪事後也問了女兒,為什麼第一次被打的時候,不告訴班主任,不想辦法聯繫家長呢?女兒回答,帶頭打人的同學說了,要敢告訴家長老師,回來打你打得更狠。她害怕被報復。

“我沒有什麼訴求,就想能有個說法。也想提醒一下別的孩子,希望以後遇到這樣的事,可以及時和家長說。”劉一雪告訴新京報記者,這次事情之後,她在考慮幫孩子轉學。

(應受訪者要求,劉小姿、劉一雪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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