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重工遭天价索赔,冤不冤?


现代重工遭天价索赔,冤不冤?


目前,现代重工正面临来自卡塔尔石油公司附属企业Barzan Gas Company的天价索赔,金额几乎是当初建造成本的10倍。

现代重工在2011年1月份获得Barzan Gas Company的合同,负责海上天然气设施的上部模块、甲板舱室和管道的建造及安装工作,合同价值约为8.6亿美元。现代重工在2015年4月份交付了这些设施。然而,Barzan Gas Company之后声称管道某些部分存在缺陷,一根上游管线出现了气体泄漏问题,并要求现代重工使用更坚固的管道进行全面更换。

2018年底,Barzan Gas Company将仲裁诉讼金额从当初的26亿美元增至8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52亿元)。一些业内人士称,Barzan Gas Company坚持指定并不适合周边运营环境的材料,是导致故障的原因。现代重工也认为,“大部分的索赔理由站不住脚。”

为什么现代重工认为“大部分索赔站不住脚”?广东闻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德林表示,损失是需要评估的,超出合同约定部分不会计算在内,例如质材“碳钢”换“不锈钢”,因此重做整个平台是不合理的,没有主动与被动之分。与此同时,这一事件的焦点还在于承揽人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由于设计图纸是重要证据,它与用料一般由委托方制定,承揽人发现图纸有问题时,应当告知定做人修改,承揽方是有资质的与经验的实体,承揽人需要尽到告知义务。”陈德林还介绍了在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当承担哪些违约责任,他说,“有关承揽加工合同我国合同法第十五章第二百五十一条至第二百六十八条都有规定,承揽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其中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期待利益损失(在国际上一般需要会计师事务所来评估),具体到此事件,现代重工需要承担修理更换上游输送管道,停工停产损失,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等。”

此外,现代重工一名管理人员称,合同中没有任何依据以某些部分存在缺陷为理由对整个区域进行全面更改。对于这个问题,陈德林认为这并不是一条规避风险条款。“加工定做,是以定做物的交付使用为目的,在部分更换可以正常使用时,承揽人没有义务整体更换。”陈德林说。对于重资本且设计要求极高的海工领域,在合同前及合同中,的确也有一些具体且容易被忽略的风险,至于该如何防控,陈德林给出了他的看法。“首先,行业风险需要勘察定做物交付使用的自然环境状况,其次,要理解定做人的要求是什么。同时,承揽人则要尽到告知义务与接受监督的义务,双方约定好纠纷解决机制与法律适用。”

目前,现代重工正在通过一支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法律和技术顾问团队作出积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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