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減災日”我們該如何認識和預防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是由聯合國大會1989年定於每年十月的第二個星期三。200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改為每年10月13日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簡稱“國際減災日”。

“國際減災日”我們該如何認識和預防

自然災害是當今世界面臨的重大問題之一,嚴重影響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威脅人類的生存。聯合國於1987年12月11日確定20世紀90年代為“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IDNDR)。所謂“減輕自然災害”,一般是指減輕由潛在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對社會及環境影響的程度,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使公眾的社會和經濟結構在災害中受到的破壞得以減輕到最低程度。

什麼是自然災害哪?

自然災害是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乾旱、高溫、低溫、寒潮、洪澇、積澇、山洪、颱風、龍捲風、火焰龍捲風、冰雹、風雹、霜凍、暴雨、暴雪、凍雨、大霧、大風、結冰、霾、霧霾、浮塵、揚沙、沙塵暴、雷電、雷暴、球狀閃電等氣象災害;火山噴發、地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災情統計 第1部分:基本指標》GB/T 24438.1-2009)。

“國際減災日”我們該如何認識和預防

如何為有效防範和妥善應對自然災害?

為有效防範和妥善應對暴雨洪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次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函,要求各地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和底線思維,把環境安全保障工作擺到突出位置,始終保持高度警覺,加強環境風險管控,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嚴格落實責任措施,切實保障環境安全。

“國際減災日”我們該如何認識和預防

一要落實責任,防範遏制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對當前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範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推動地方政府、企業和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要求落實各項措施,做好應急準備,確保人員、裝備、物資調配到位,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防範和遏制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

二要強化預警,有效防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密切關注汛情災情,充分運用氣象、水利、地震、地質災害等部門預測預報成果,做到信息及時共享、同步應急聯動。科學研判災害性天氣可能導致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有針對性地採取防範應對措施。加強地表水水質監測和輿情跟蹤,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要迅速核查原因,及時報告信息,果斷啟動響應。

三要重點防範,落實企業環境安全主體責任。根據行政區域內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狀況和氣象特點,加大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存儲單位,油氣運輸管線和尾礦庫企業,以及民用核設施、核技術利用單位、鈾礦冶企業等高風險企業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企業落實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提前採取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範和應對措施,嚴防極端自然災害誘發或導致核與輻射安全事故,嚴防災害性天氣下危險化學品洩漏、尾礦庫垮壩溢流等次生事故造成的環境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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