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的濫用:週末開車去大小梅沙要預約 違者罰款300元扣3分

深圳晚報瞭解到:“為避免交通擁堵和景區爆滿帶來諸多交通問題,7月26日,深圳市交警局召開新聞發佈會稱,深圳市交警局在今年“五一”試行大鵬半島車輛預約通行的基礎上,將於今年8月及“十一”期間,進一步試行東部梅沙、大鵬兩個片區節假日預約通行措施,違反者將被處以300元罰款、扣3分的處罰。”

新人小編作為一名在深圳工作的普通人,非常理解每逢週末,深圳及周邊的巨大的交通壓力,也非常支持深圳市交警部門為此所作出的努力,因此我個人是非常支持到深圳周邊旅遊提前預約的方案。

但“違者罰款300元扣3分”這樣的決策,請問我們的深圳市交警部門,你們是如何考慮的?深圳東部梅沙、大鵬兩個片區是旅遊區,並不是軍事重地,也不是其它什麼特別的區域,請問在我們的交通法規裡,有哪一項賦予你們如此專權,那些僅僅是路過、經過此區域的車輛,豈不是會遭受無妄之災,在作出此項決策時,是否有全盤考慮清楚,這樣的政策,是否存在權力濫用。

國家賦予給相關政府部門的權力,需要監管,權力濫用,最終導致的是我們的政府公信力的下降,請各位在使用手中權力的時候,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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