輟學女童嫁人生子 16歲“丈夫”鋃鐺入獄,雙方父母涉嫌共同犯罪

隨著“控輟保學”工作的深入進行,民和縣公安局根據縣委縣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抱著一個都不能少的態度,依法推進“控輟保學”工作,對造成適齡少年兒童輟學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控、嚴查、嚴打。近日,民和縣公安局偵辦了一起輟學婚配的強姦案,依法逮捕了5名犯罪嫌疑人。


輟學女童嫁人生子 16歲“丈夫”鋃鐺入獄,雙方父母涉嫌共同犯罪


在摸排調查工作中,民和縣公安局針對全縣少數民族人口眾多的實際情況,將重點放在義務教育適齡孩童輟學唸經、婚配這一突出情況,進行大量細緻的摸底排查。根據線索,偵查人員發現前河鄉義務教育適齡女童馬某(案發時未滿14週歲)於2016年6月小學畢業後輟學,進一步偵查後發現其已經“結婚”生子。經過大量走訪取證後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案發時已滿16週歲),在受害人馬某輟學期間以談朋友為名相處,後經雙方父母商議,受害人父母接受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父母的13萬元“彩禮”,在明知被害人未滿14週歲的情況下給二人進行婚配。犯罪嫌疑人王某也在明知受害人未滿14週歲的情況下同被害人以夫妻名義同居並致馬某懷孕生子。


輟學女童嫁人生子 16歲“丈夫”鋃鐺入獄,雙方父母涉嫌共同犯罪


根據以上犯罪事實,民和縣公安局依法將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涉嫌強姦罪捉拿歸案。同時,受害人馬某的父母馬克某、馬錄某以及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父母王二某、馬索某等4人也以涉嫌強姦罪被依法逮捕。在大量證據面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等均對其涉嫌強姦罪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5人已被已送起訴,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輟學女童嫁人生子 16歲“丈夫”鋃鐺入獄,雙方父母涉嫌共同犯罪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不論被害人是否同意,均以強姦罪論處,凡是幫助實施強姦的涉嫌共同犯罪。

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凡是符合義務教育範疇的適齡兒童、少年都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都有讓其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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