辍学女童嫁人生子 16岁“丈夫”锒铛入狱,双方父母涉嫌共同犯罪

随着“控辍保学”工作的深入进行,民和县公安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抱着一个都不能少的态度,依法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对造成适龄少年儿童辍学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控、严查、严打。近日,民和县公安局侦办了一起辍学婚配的强奸案,依法逮捕了5名犯罪嫌疑人。


辍学女童嫁人生子 16岁“丈夫”锒铛入狱,双方父母涉嫌共同犯罪


在摸排调查工作中,民和县公安局针对全县少数民族人口众多的实际情况,将重点放在义务教育适龄孩童辍学念经、婚配这一突出情况,进行大量细致的摸底排查。根据线索,侦查人员发现前河乡义务教育适龄女童马某(案发时未满14周岁)于2016年6月小学毕业后辍学,进一步侦查后发现其已经“结婚”生子。经过大量走访取证后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案发时已满16周岁),在受害人马某辍学期间以谈朋友为名相处,后经双方父母商议,受害人父母接受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父母的13万元“彩礼”,在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给二人进行婚配。犯罪嫌疑人王某也在明知受害人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同被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致马某怀孕生子。


辍学女童嫁人生子 16岁“丈夫”锒铛入狱,双方父母涉嫌共同犯罪


根据以上犯罪事实,民和县公安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涉嫌强奸罪捉拿归案。同时,受害人马某的父母马克某、马录某以及犯罪嫌疑人王某的父母王二某、马索某等4人也以涉嫌强奸罪被依法逮捕。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等均对其涉嫌强奸罪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5人已被已送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辍学女童嫁人生子 16岁“丈夫”锒铛入狱,双方父母涉嫌共同犯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不论被害人是否同意,均以强奸罪论处,凡是帮助实施强奸的涉嫌共同犯罪。

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凡是符合义务教育范畴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都有让其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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