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新規俱樂部負責人背鍋,足協繞過許家印解僱劉永灼?

今天足球報的一篇文章讓足協又一次站在風口浪尖,各個中超中甲中乙俱樂部的董事長或者總經理成為第一責任人,涉及到所屬俱樂部個人違規無論是球員還是俱樂部官員違規,第一責任人需要負連帶責任,如果在評分中被扣60分,足協將建議投資人解除第一責任人與俱樂部的聘任合同。

那麼足協的這一新規定球迷們怎麼看的呢?有球迷表示,那是不是以後恆大犯錯誤扣分之後,足協可以直接繞過許家印老闆,把劉永灼直接開除嗎?足協有這個權利嗎?人傢俱樂部都是僱傭的管理層,是與俱樂部簽訂的合同,俱樂部沒說啥,足協憑啥解僱?足協新規俱樂部負責人背鍋,足協繞過許家印解僱劉永灼?細心研究發現足協是建議俱樂部與負責人解聘,沒有決定權只是建議。但是卻有球迷一針見血的指出,足協都建議你解僱了,你還繼續留用,那不是和足協對著幹,是準備吃罰單嗎?

足協新規俱樂部負責人背鍋,足協繞過許家印解僱劉永灼?球迷也不用擔心,儘管這個決策還沒有實施,也只是媒體在報道,不過已經罵聲一片,比如俱樂部解僱了第一負責人,那麼違約金和勞動合同得賠償金誰來出,足協還是俱樂部?

這好比駕照一樣,俱樂部負責人好不容易考了個駕照,結果一個俱樂部誰除了問題扣了分,卻都只用我的駕照處理,冤不冤?

也有人指責當前足協應該整頓的是裁判和聯賽環境。儘管足協的出發點可以理解,意在規範俱樂部管理,但是在體育市場化的今天,這樣的行政命令顯得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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