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學文提起公訴

11月13日,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安徽省蕪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安徽省地質礦產勘查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學文(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罪和國有公司、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向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學文在擔任安徽省煤田地質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賄賂併為他人謀取利益;在兼任安徽省兩淮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期間,因工作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鉅額國有資產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和國有公司、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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