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下两个“第一”,白恩培是如何做到的?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重阳之日,古都安阳,满头白发的白恩培却站在被告席。这天对于刚刚步入古稀之年的白恩培来说,也是迎来后半生的“牢狱生涯”的一天。

拿下两个“第一”,白恩培是如何做到的?

10月9日,河南安阳中院公开宣判白恩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白恩培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2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经审理查明,白恩培直接或者通过其妻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6764511亿元。他还有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

九派新闻通过梳理相关资料及媒体报道发现,即将“牢底坐穿”的白恩培,创下了两个“第一”的记录,虽然这个记录并不光彩:

1. 创下了十八大以来的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受贿金额最高纪录;

2. 第一个被判处终身监禁的正部级官员,也是《刑九》实施以来,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第一人”。

贪近2.5亿,创十八大后落马省部级以上高官受贿的新纪录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白恩培先后利用担任青海省委书记、云南省委书记、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获取矿权、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

据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副省部级(及以上)的官员,已有23人领刑,其中22人都被认定构成受贿罪,涉案金额从几百万元到上亿元不等,共计超过14亿元,人均4218万元。其中,6人受贿金额过亿:

十八大后查处贪腐金额过亿“老虎”

拿下两个“第一”,白恩培是如何做到的?

那么,白恩培是如何做到“贪腐第一高官”的呢?

他在“忏悔录”中写道,“从支持民企老板在云南发展开始,就产生了从他们身上捞取好处的想法,也确实从他们手上拿到了巨额大回报。”

“我在前边办事她在后边收钱。有时还有意创造条件让她打着我的旗号去搞权钱交易、接受贿赂。”为便于收钱、洗钱,其妻子张慧清还以她表弟的名义成立10多个皮包公司。

据官方发布的“白恩培案件警示录”披露,他紧盯矿产资源、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这几块“肥肉”,攫取巨额利益。而他和妻子张慧清二人把家庭变成“权钱交易所”。

所以他的受贿手段并不高明,利用职务及地位之便,在土地、房产、矿权、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让他在贪腐的“不归路”越走越远。

“中正齐庄,身家清白,嗣续遐昌,后裕前光”,这一白氏祖传家训,却在白恩培身上被颠覆了。

牢底坐穿,《刑九》实施后终身监禁“第一人”

法院认为,白恩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也就是说白恩培被判决终身监禁,是从轻处罚的的结果。

政法大学刑诉法学专家洪道德表示,白恩培的犯罪金额是其被判终身监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与之前的落马官员的职级相比,白恩培作为省部级官员,职级并不是最高的;从现有的案件披露情况看,他也没有出现非常恶劣的索贿情节;白恩培在受审时也表示了认罪悔罪的态度,综合这些与判决结果相关的情节因素可以看出,让白恩培“异于”其他高官被判处终身监禁的原因,主要就是“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被判处无期徒刑,为何还要终身监禁?

在法院一长串的判决中,“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这一条格外引人关注。既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为何还要终身监禁?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开始施行。其中,对重特大贪污贿赂犯罪人,“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其中,白恩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即强调要“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2014年1月21日,中央政法委还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2014“五号文件”)。

据《南方周末》报道,“五号文件”的目标主要指向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要“坚决杜绝社会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等现象”。

可以说,刑法修正案(九)所增“终身监禁”,以及“五号文件”对职务犯罪的重拳打击,等于是彻底封死了重特大贪污犯的减刑假释“越狱”路。

“牢底坐穿”,是否真的意味着走不出监狱?

终身监禁,是指对贪污、受贿行为,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的一种行刑方式。这也是终身监禁的一个特点,说白了,就是要你“牢底坐穿”。

但“牢底坐穿”是否真地意味着再也走不出监狱,要在监狱度过余生?

一些法律专家表示,对于被判处死缓的贪腐官员来说,以前还能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按照草案三审稿的这一修改,被判处死缓后,有生之年就要在监狱度过,刑满释放的可能性不复存在。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解释称,如果罪犯身患疾病等导致无法在监狱中服刑,作为不得已的代替措施可以在监外执行。不过,白恩培被判终身监禁也意味着“以后在执行中的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可能会更加严格,只有真正出现不适合在监狱羁押的状况才可能到监外执行,想通过某种不正当方式或渠道出狱的可能性会更小。而即使是监外执行,他囚犯的身份不会改变。”

因此,终身监禁的目的,就在于规避了无期徒刑适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诸如权钱交易问题,以及严重罪行最终轻度执行问题。这种刑罚施治于贪官,自会产生强大的威慑,或能使得一些人望而却步。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观察者网、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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