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董事辭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於2019年1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應剛先生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應剛先生因個人原因,請求辭去公司董事、戰略委員會委員、投資委員會委員職務。應剛先生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應剛先生的辭職未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最低人數,不影響公司董事會的正常運行,應剛先生的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生效。應剛先生確認與公司董事會無不同意見,也沒有就本人的辭職需要知會公司股東及債權人的任何事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應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應剛先生辭去相關職務後將繼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應剛先生在公司任職期間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公司董事會對應剛先生任職期間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謝。

特此公告。

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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