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关渐近
一些人开始运输烟花爆竹
蜀黍在此郑重提醒:
与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打交道
可不是小事
一定要取得相关资质,并经过有关部门许可
否则一旦出事,后果可能很严重
这不,12月3日上午,垦利交警二中队就在例行检查过程中查获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案情如下
12月3日上午9时许,驾驶员董XX驾驶车牌号为鲁E928XX的跃进牌轻型厢式货车运载烟花爆竹行驶至东三路与广兴路路口东侧时,因非法运载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执勤民警立即与垦利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汇报,并将该案件移交治安部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警方提醒:为确保行车安全,运输烟花炮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必须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有效的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资质证,再配有有资质的押运员,才能在路上行驶。
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运输安全
第二十五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二)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
(三)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
(六)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
(七)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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