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与本质:“1040工程”能救一个是一个

今天在网易新闻又见传销的报道,说的实在是不痛不痒。住的差、吃的差算个屁啊,只要能赚钱,这还是事吗?关键是传销只有头子能赚到下线的钱,很多下线简直就是“死无藏身之地”。虽说的有点夸张,但是浪费的时间与金钱是你永远都无法挽回的。

我们不用去纠结究竟什么叫传销,其实纠结字眼也没有什么意义,我们只要认定一点,钱从哪里来?明白了这一点,离被骗就远了很多很多。

传统的生意还是现代的金融,钱都是从产品交易和服务交易中来,要不我给你产品了,然后是产品与钱交易;要不我提供服务了,服务与钱交易。注意这里的产品可以包括实实在在的商品也可以包括资金。比如银行,他的产品就是钱。

而传销呢?传销既不提供产品也不提供服务,他的钱直接就来源于下家缴纳的“会费”或者其他(形式不重要),不存在任何交易,赤裸裸的就是下家的钱。只要牢记这一点,基本上你是不会被骗的。在中国大地特别典型的就是“1040工程”。

说到这传销人员一般都会狡辩,什么行业都有下家啊?没错,什么行业都有下家,比如传统的商品流通模式就是区域代理、省代理、市代理、终端批发、再到终端销售。逻辑上是没错的,但这有产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啊,传销有吗?

传销能不能赚到钱?当然能。前提是你必须是头子,同时你还必须保证有倍增。如果你不是头子,你的钱从哪里来?首先你必须保证你有下线,你的下线还有下线,下线越多,就可能赚到越多。如果不倍增,又没有下线,是绝对不可能赚到钱的。(你不把东西卖出去,你也赚不到钱啊?是不是很有说服力。)

第二就是倍增。什么叫倍增呢?就是1变2,2变4,4变8,(或者1变3或者其他)如此不变重复,只有倍增你才有可能赚到钱。如果只是一个人下面只有1个下线这是绝对不可能赚到钱的。如果要倍增,那也一定意味着,赚到钱的头子需要下面有很多人来垫背,后面人的钱都被前面的分完了,怎么可能不垫背呢?传统行业是不是可以不需要倍增?

这里面还有很多变种,比如所谓的“1040工程”(重点说一说),它主要的玩法就是1变3,3变9......如此往复。什么意思?就是1个人可以有3个下线,也必须3个下线。这也是“1040工程”会特别强调的,它与其他传销的不同,它有且仅有3个下线,这也是他更具欺骗性的特点之一。其他很多传销可能不限制下线的数量。

第二个欺骗性特点就是所谓的退出机制。所谓退出机制就是1个人只能拿到有限下线的人的钱,超过了是拿不到了的,“1040工程”是只能拿4代人的钱。一个下线的钱都被四个上线分完了,比如比例是10%、20%、30%、40%,如果不倍增是不是就意味着你赚不到钱?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退出机制的最大欺骗性是让你觉得这个游戏能够一直玩下去,不像传统行业

,一旦占了位就可能子子孙孙无穷尽也(撇开不孝子孙),这也正击中了你想翻身的欲望。事实呢?如果你完整的发展了四代下线,意味着你的下线将有120人,如果你的第四代下线都要赚到钱需要多少人?接近1万人,如此往复,中国人都进来了。

第三个欺骗性特点是不限制人身自由。没错“1040工程”是来去自由的,属于“姜公钓鱼,愿者上钩”。在传统或者过去的传销活动中,经常出现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被控制的情况,但是“1040工程”却是自由的,但这能改变其传销的本质吗?显然不能。传销的本质就是拉人头,上线赚下线的钱。

第四个欺骗性特点是“1040工程”遍布极为广泛。从广西北海、来宾开始起步,逐渐在广西境内包括南宁、防城港、钦州等地蔓延,然后走出广西开始在合肥、南京、武汉、长沙、郑州、南昌等地落地。尽管各地都进行了查封、驱逐、甚至抓人,依然快速发展,这往往也比传销分子作为合法的证据。相反,这正说明了如此传销活动的非法性,只是没有证据无法判刑罢了。参与过的都清楚,这些人几乎不会留下任何资料。

随着网络的发达,传销还有一些变种就是通过网路进行传播,比较典型的就是代理制度下产生的一些违法微商,不卖产品,或者产品言过其实,通过发展代理来赚钱(又有点像直销),但其本质还是以拉人头为主,并不是以卖产品为主或者服务为主。无论怎么变,万变不离其宗。

所以抓住事物的本质,不要被表象所欺骗,才能保证你不会掉坑里。任何一项投资都一样,如果没有价值了,就该远离了。传销这个经济活动是绝对不会有什么价值的,应该坚决远离,不要抱什么侥幸心理,你不会成为那个最后一个接棒的人,那个接盘侠。在传统投资领域尚且常常出现接盘侠,更何况这种已经被国家明令禁止的经济活动呢?

如果,一切你都明了了,还去做,被坑了,那就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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