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事業單位改革,體制內人員該何去何從?

新一輪機構改革又開始了,近年來改革消息不斷傳出,令體制內員工心驚膽戰,不知道改革涉及到自己,自己會被如何安排?都有哪些改革消息,小編統計了一些,大家可以看看。比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公車改革、司法體制改革……,不管什麼改革,都有一個不能違背的目標,那就是“簡政放權”,節省政府運營成本。為了節約用人成本,把服務市場化單位推向市場,這讓體制內人員普遍有了困惑和焦慮:未來怎麼發展,個人何去何從?

機構、事業單位改革,體制內人員該何去何從?

簡政放權,精減機構,壓縮編制。隨著改革的進行,不再允許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機構實行“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則,編制實行“壓縮編制、只減不增”的原則。改革中不少單位人員取消編制,轉為合同制管理,部分員工推向市場,自主擇業。

機構、事業單位改革,體制內人員該何去何從?

嚴格職位級別,減少領導職數。黨政、事業機構改革後,按照即將出臺的《機構編制法》,嚴格執行對應編制核定領導職數和管理崗位的原則,行政部門、事業單位的領導職數、管理崗位會被嚴格控制在基數之內,徹底改變過去官多兵少、無人幹事的局面。基層再也不能隨所欲設置領導職位和個數,過去隨意設置一正數副的現象再也不能出現,超職數配備領導幹部必受處罰。

機構、事業單位改革,體制內人員該何去何從?

隨著機構改革的推進,機構編制逐漸精簡,幹部晉升機會越來越少,不過工資增加機制更加完善,即使當不成幹部,福利待遇也會逐漸提升。精簡編制規模達20%以上,減少的人員可以選擇分流,也可以選擇自主擇業,面臨十字路口,該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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