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首例!男子因醉酒駕駛電動車被處罰!

一般說到酒駕,

大家都覺得是酒後駕駛機動車,

跟電動車沒關係

其實飲酒後騎電動車或者自行車

也屬於交通違法行為

玉林首例!男子因醉酒驾驶电动车被处罚!

1月14日,河南籍男子賀某岑就因醉酒駕駛電動車被玉林交警查獲,受到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和50元罰款。

這也是玉林交警首次對轄區醉駕電動車駕駛人進行處罰。

玉林首例!男子因醉酒驾驶电动车被处罚!

當晚,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四大隊民警在城站路萬良路口處開展夜查整治行動。20時許,賀某岑駕駛一輛無號牌的二輪電動車沿萬良路往城站路方向行駛,至路口處因渾身酒氣被交警攔下。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其酒精含量檢測值為86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玉林首例!男子因醉酒驾驶电动车被处罚!玉林首例!男子因醉酒驾驶电动车被处罚!

面對處罰,駕駛人一臉茫然。民警對駕駛人進行了詳細的講解。“你現在騎的是電動車,但是你屬於醉酒駕駛,一旦有事,發生事故,你是全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9條12項的規定,醉駕騎非機動車上路的罰50元,拒交罰款的,扣留車輛。”經過民警的教育,賀某岑認識到了酒駕醉駕電動車的危害性,接受了交警部門的處罰,並表示很後悔,向民警承諾今後一定遵守各項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對自己、家人和社會負責,從此之後再也不會飲酒開車了。

玉林首例!男子因醉酒驾驶电动车被处罚!

當晚,該大隊還查獲了多名飲酒後駕駛電動車的駕駛人。因尚未達到處罰標準而免於處罰,但仍受到交警部門的批評教育。

執勤交警表示,隨著交警部門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以及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的提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成了絕大多數開車人的口頭禪。但目前仍有很多交通參與者對酒後駕駛電動車的認知,存在誤區,認為醉酒騎行電動車上路,交警一般不會來管,因此酒後或醉駕電瓶車引發的事故屢見不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