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臺政策促進我國鄉村旅遊發展

《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提出:順應城鄉居民消費拓展升級趨勢,結合各地資源稟賦,深入發掘農業農村的生態涵養、休閒觀光、文化體驗、健康養老等多種功能和多重價值。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文化和旅遊部等13個部門聯合發佈《促進鄉村旅遊發展提質升級行動方案(2018年-2020年)》。《方案》表示鄉村旅遊市場需求旺盛、富民效果突出、發展潛力巨大,是新時代促進居民消費擴大升級、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途徑。在該方案2017年版本中,提出當年全國鄉村旅遊實際完成投資達到約 5500 億元,年接待人數超過 25 億人次,鄉村旅遊消費規模增至 1.4 萬億元,帶動約 900 萬戶農民受益。

<strong>《方案》根據鄉村旅遊的短板,提出三大重點:一是補齊鄉村旅遊道路和停車設施建設短板,二是推進垃圾和汙水治理等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是建立健全住宿餐飲等鄉村旅遊產品和服務標準。

<strong>《方案》主要從資金和用地兩方面提出了支持政策。

<strong>用地支持方面

1、各地區在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預留少量(不超過 5%)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於零星分散的單獨選址鄉村旅遊設施等建設。

2、對使用“四荒地”及石漠化、邊遠海島建設的鄉村旅遊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strong>資金支持方面

1、財政投資。對符合條件的貧困地區鄉村公路建設列入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予以支持。

2、債券融資。支持鄉村旅遊企業依法合規發行旅遊產業專項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非金融企業債券融資工具,進行直接融資。將專項債券適用範圍擴大至鄉村旅遊停車設施。

3、投資基金。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實際情況設立以社會資本為主體、市場化運作的社會領域相關產業投資基金,以市場化運作方式投資鄉村旅遊精品建設。

4、銀行信貸。加大對鄉村旅遊貸款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對鄉村旅遊企業發放中長期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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