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
經過防城港市防城區人民法院
執行局法官多方協調溝通
順利執結三起黨政機關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
兌現標的 約<strong>1880萬元
成功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1
案件
2016年,防城港市某公司因土地出讓合同糾紛,將某市旅管委告上法院。同年,防城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某市旅管委向原告支付本金和利息合計1470萬餘元。判決生效後,某市旅管委僅在2017年支付了505萬元後就再沒履行義務。原告向防城區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雙方達成和解,約定2018年6月前支付300萬元,剩餘部分於2019年6月前全部支付。然而,到了第一次付款期限,某市旅管委仍未依約履行。今年11月14日,原告再一次向防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
案件
原告是北海市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同樣也是因為土地出讓合同糾紛,於2016年將某市政府訴至法院。同年,防城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某市政府向原告支付本金及利息1249萬元。判決生效後,被告某市政府在今年6月前已向原告支付了827萬元,剩餘的422萬餘元一直未支付。11月14日,原告向防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
案件
防城港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因為建設用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於2017年將某區政府訴至法院,防城區法院於2018年依法判決被告某區政府向原告支付本金600萬元及利息,同年8月防城港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後,8月15日,原告向防城區法院申請執行。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雙方達成和解,約定由被告在今年底前向原告支付500萬元,原告自願放棄剩餘的100萬元及利息。
執行法官
這幾個被執行人都是黨政機關,身份相對特殊,不好辦吶。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
讓執行法官犯了難
考慮到<strong>該三起案件的被執行人均系政府單位
案件能否順利執行
關係到黨政機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經過細緻的調查,執行法官瞭解到該三起案件不能順利執行,原來是因被執行人特殊的財務體系,以及地方政府財政緊張所致。掌握了癥結所在後,執行法官一方面積極與院領導謀劃思路,主動向市委政法委、市中級法院聯絡溝通案情,尋求支持和幫助,另一方面從中央關於對非公經濟發展的支持角度出發,對被執行人代表講理說法、言明利弊。經過數次的溝通協調,並在上級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最後促成三起案件的被執行人找到了合理合法的解決方式,當事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
日前
該三起涉黨政機關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分別將欠款
<strong>965萬元、422萬元和500萬元
如數打入防城區法院執行案款賬戶
執行法官及時將執行款分別轉給了申請執行人
<strong>三起涉黨政機關案件圓滿結案!
涉黨政機關案件,歷來是執行案件中最難啃的“硬骨頭”,人民法院在執行中能否嚴格依法辦事,成了老百姓衡量人民法院執法權威和執法水平的標誌,法院執行幹警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和考驗。通過順利執結三件案件,不僅增強了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認同感和滿意度,還能有效化解政府機關與其他市場主體的經濟矛盾,使政府參與和管理經濟活動的行為得到規範,樹立“法治政府”好形象,也為今後的涉黨政機關執行案件的執行起到積極的指導作用。
文丨張 德 周隆富
編丨李健榕
審丨石 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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