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箐:由於合同發生變化多繳納的印花稅可否申請退稅?

合同是每個企業都少不了的一種經營性質的法律文書,而這種法律文書按照稅務規定,屬於印花稅納稅範圍。雖然是小稅種,但是,企業在執行中往往會由於業務變化造成的合同內容的、金額的變化。那麼,已經按照合同申報繳納了印花稅後,其業務交易金額又發生變化的情況,對於多繳納的印花稅是否可以申請退稅。對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二十四條的規定,“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用。”

徐箐:由於合同發生變化多繳納的印花稅可否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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