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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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下午,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胜利闭幕,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可胜所作的工作报告,经到会的364名代表举手表决,获全票通过。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2018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169件,同比上升21.3%,办结59139

件,同比上升19.25%,结案标的金额192.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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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清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刑事案件3039件,判处罪犯4794人,同比分别增长7.54%、25.17%。依法审结了周有德等29人涉黑案、徐豹等33人涉恶传销团伙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审结民商事案件30131件,同比增长10.19%。出台《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力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514件,其中38.72%的一审行政案件通过调解、撤诉等方式结案,化解“官民”矛盾。在清城区、清新区以外的六个县(市)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执结各类案件18681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47.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4.82%、18.27%。开展“南粤执行风暴”专项行动, 拘留失信被执行人370人次,罚款126人次,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3件,威慑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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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高效解决矛盾纠纷,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对风险投资以及涉房地产案件研判,审结涉房地产纠纷案件4518件,保障经济、金融良性健康发展。服务保障扶贫攻坚战,依法妥善审结农村土地流转、集体土地征收、城镇建设等相关案件984件,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789件,全面筑牢绿色生态司法保护防线。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处理涉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涉民生案件6396件,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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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结合“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将改革重点推进项目纳入党组重点调研课题,推动司改工作不断纵深发展。开展2018年法官入额遴选和初任法官遴选工作,新遴选7名员额法官、14名初任法官。认真贯彻落实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交流,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总结“蓝榕概调解工作室”品牌经验,在全市法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室24个,推动多元化解机制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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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开展“纯洁政法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制定《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工作计划》,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出台《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内外部干预、过问案件信息登记的若干意见(试行)》,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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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汇聚推动法院发展的强大合力

坚持把沟通联络工作作为两级法院“一把手”工程,主动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开展各类视察活动96场次,集中座谈57次,联络各级代表委员563人次,同比分别上升27%,40%和51%。根据代表委员关注焦点、履职需求,策划开展“代表委员法院行”活动。全年共收到代表意见建议63条,委员提案9件,全国代表关注案件2件,省代表关注案件1件,全部按时处理回复。

2019年

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平安清远、法治清远建设,为打造粤东西北地区“融湾”先行市、全省乡村振兴发展示范区,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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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 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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