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會議部署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11月12日,歷史文化名城浙江紹興,一場重量級的大會在此召開。


紹興會議部署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國務委員、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公安部部長趙克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中央政法委秘書長陳一新、國家安全部部長陳文清、司法部部長傅政華、中央軍委政法委書記宋丹、武警部隊司令員王寧等中央政法委委員悉數出席,中央和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政法各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綜治工作(平安建設)考核評價工作的中央部分部委分管負責同志參加。


紹興會議部署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這場讓中央和省級負責社會治理、平安建設的領導齊聚一堂的大會,主題就是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週年暨習近平總書記指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15週年。

大會對堅持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快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作出全面部署,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5年前誕生的“楓橋經驗”,形成於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發展於改革開放新時期,創新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經歷了從社會管制到社會管理再到社會治理經驗的兩次歷史性飛躍,展現出歷久彌新的魅力。

55年前,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15年前,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同志明確要求充分珍惜、大力推廣、不斷創新“楓橋經驗”;5年前,習近平總書記指示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

當今世界,中國創造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大局持續穩定的兩個奇蹟,充分反映了以“楓橋經驗”為重要內容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體系的獨特優勢。實踐充分證明,“楓橋經驗”是黨領導人民創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會治理方案,是新時代政法綜治戰線必須堅持、發揚的“金字招牌”。

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不遇之大變局,給我國社會治理帶來前所未有的新挑戰。如何堅持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使這一長盛不衰的“中國方案”在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過程中續寫新的傳奇?

大會給出了“堅持五個根本”的方法路徑。且聽長安君為您從大會現場一一道來。

堅持把黨的領導作為根本保證,努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

55年來,“楓橋經驗”之所以充滿生機和活力,最根本的就在於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使黨組織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領頭雁”。

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加強黨的領導作為貫穿基層社會治理的主線,推動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基層社會治理體制。關鍵是健全“三個機制”:

——健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委領導機制,提高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要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推動社會治理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推動社會風險防控貫穿規劃、決策、執行、監管各領域各環節,真正把黨的領導優勢轉化為基層社會治理效能。要創新政法機關基層黨組織設置方式和工作機制,推動黨組織拓展到每個政法綜治工作單元。要建設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群團組織為紐帶、各類社會組織為依託的基層群眾工作體系,最大限度把基層群眾組織起來,推動從“社會人”向“組織人”的轉變。

——健全聯動融合、集約高效的政府治理機制,增強基層社會治理系統性、實效性。要總結組建鄉鎮(街道)綜治工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便民服務平臺的做法,加大基層社會治理力量資源整合力度,提高基層社會治理效能。要釐清上級職能部門與鄉鎮(街道)之間權責、屬地化管理與部門履職之間邊界,完善基層社會治理“條塊協同”新機制。

——健全開放多元、互利共贏的社會協同機制,打造權責統一、風險共擔、成果共享的命運共同體。要打破基層社會治理“自上而下”的線型治理模式,健全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網狀治理模式,合理界定政府、市場、社會的職能作用。要加強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規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流程和績效評估辦法,建立促進市場主體履行社會責任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釋放微主體的大能量。

堅持把以人民為中心作為根本立場,努力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新需要

“楓橋經驗”一路走來,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其永恆的生命線,也是其創新發展的基本點。現在是互聯網時代,人與人之間的溝通聯繫越來越便捷,但面對面、心貼心地做群眾工作的優良傳統不能丟。

要主動適應社會主要矛盾的歷史性變化,把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新需要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創造性地貫徹落實好黨的群眾路線,更好地瞭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使基層社會治理深深紮根於人民群眾之中。具體來說,要做到“三個最大限度”:

——最大限度贏得民心,讓城鄉群眾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最大受益者。要緊密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推進對黃賭毒、盜搶騙、食藥環等影響群眾安全感的違法犯罪打擊整治行動,切實保護人民群眾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要深入推進基層執法司法規範化建設,推動執法司法活動程序公開化、裁量標準化、行為規範化,著力解決不嚴格、不規範、不公正、不文明問題。要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推廣“最多跑一次”、“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不見面審批”等措施,推動公共服務個性化、全時化、定製化。要深入推進基層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構建數字化、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務網絡,讓群眾享受便捷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最大限度彙集民力,讓城鄉群眾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最廣參與者。要把黨的群眾路線作為生命線,自覺拜群眾為師、主動向群眾問計,找到破解難題的辦法,讓群眾的聰明才智成為基層社會治理創新發展的不竭源泉。要創新組織群眾、發動群眾的機制,善於把各行各業尤其是基層群眾調動起來,打造基層社會治理新的增長點。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參與訴求,完善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人民調解員等制度,拓寬公民參與政法綜治工作的渠道,更好地廣納民智、廣聚民力。

——最大限度尊重民意,讓城鄉群眾成為基層社會治理的最終評判者。要堅持以人民滿意為根本標尺,健全科學合理、操作性強的基層社會治理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創新人民群眾安全感和政法隊伍滿意度測評機制,加大群眾意見在績效考評中的權重,真正把評判的“表決器”交到群眾手中。要逐步建立社區治理評價公開機制,充分保障社區居民的知情權、建議權、監督權、評議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主人翁意識,夯實社會治理的群眾基礎。

堅持把自治、法治、德治作為根本方式,努力構建基層社會善治新體系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源於基層實踐,是“楓橋經驗”創新發展的重大成果。

要堅持以自治為基礎、法治為保障、德治為先導,加強智能化建設,優化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這方面,主要是要發揮“四個作用”:

——充分發揮群眾自治的基礎作用,增強基層社會治理活力。要明確政府管理權和居民自治權的邊界,健全以黨組織為領導、村(居)委會為主導、人民群眾為主體的新型基層社會治理框架,更好地發揮群眾自治功能。要搭建便捷的議事平臺,推進基層議事協商制度化,鼓勵群眾“說事、議事、主事”。

——充分發揮法治建設的保障作用,增強基層社會治理定力。要認真貫徹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部署,把群眾路線和法治方式結合起來,打造基層群眾用得上、離不開的法治。要充分運用好地方立法權,及時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規規章,將基層社會治理納入法治軌道。要善於以典型個案為突破口,給有關行業和群體立“明規則”、破“潛規則”,發揮好執法司法在規範社會行為、引領社會風尚中的重要作用。要將執法辦案職能向基層社會治理領域延伸,有針對性地提出司法建議、檢察建議,努力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要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大力推進執法司法機關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活動。

——充分發揮道德建設的教化作用,增強基層社會治理潛力。要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統領,完善社會、學校、家庭“三位一體”的德育網絡,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引導城鄉群眾崇德向善、見賢思齊,讓全社會正氣充盈。要運用道德法庭、家風家訓展館、德孝主題公園、文明家庭評選等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以和善居民、和美家庭促和睦鄰里、和諧村居。要推進城鄉社區誠信體系建設,增加守信紅利、提高失信代價。要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推進專業心理服務隊伍和機構建設,最大限度消解社會戾氣,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

——充分發揮現代科技的支撐作用,增強基層社會治理動力。要加快推動“楓橋經驗”與現代科技深度融合,動態跟蹤研判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變化、新趨勢,推進基層公共決策科學化。要建立社區精細化管理工作模式,對社會矛盾風險作出定性定量分析和預警,努力實現防患於未然。要加強基層智慧法院、智慧檢務、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設,打造政法機關一體化網上辦案“高速公路”,完善智能輔助辦案系統,推進基層執法司法工作現代化。

堅持把預測預警預防作為根本任務,努力打造矛盾風險防控新模式

把社會治理的著眼點放到前置防線、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處置上來,提高預測預警預防能力,最大限度把各類風險防範在源頭、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

預判風險所在是防範風險的前提,把握風險走向是謀求戰略主動的關鍵。要著力提升預測預警預防能力,努力打造矛盾風險防控新模式。重點是把好“四關”:

——把好“源頭關”,做到防範在先。要堅持前移關口、把住源頭,完善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健全社會公示聽證、專家諮詢、合法性審查等制度,推動矛盾風險防範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實施。要深入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各級領導幹部尤其是市、縣主要負責同志深入基層接訪制度,認真負責地解決群眾合理合法訴求。要建設覆蓋城鄉的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推動矛盾糾紛及時、高效、源頭化解。

——把好“監測關”,做到發現在早。要圍繞基層社會治理關鍵環節和核心要素,加快公共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提高動態監測、實時預警能力。要圍繞重點物品、行業、領域,加大服務管理力度,努力做到既保護社會活力又防範潛在風險。

——把好“管控關”,做到處置在小。要按照“減存量、控增量、防變量”的思路,努力使風險不累積、不擴散、不升級。要控住“點”,完善突發案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提高應急反應效能。要穩住“線”,依託行業、領域,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帶”和緩衝“工具箱”,阻斷風險傳導鏈條。要守住“面”,建設完善覆蓋基層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形成“大防控”格局。

——把好“責任關”,做到壓力在肩。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與風險管控責任融合起來,健全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一崗雙責的領導體制,切實履行好維護一方穩定、守護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要建立風險管控責任分擔制度,科學界定、合理分配各層級、各部門的風險管控責任,編制責任清單,形成風險防範的整體合力。要強化督查問責,發揮“綜治考評”風向標作用,推動壓實責任。

堅持把基層基礎建設作為根本支撐,努力激發基層社會治理新動能

“楓橋經驗”發端於基層,基層基礎這一本源始終不能丟。要以推動“楓橋經驗”由鄉村治理向城鎮、社區治理延伸為著力點,不斷提升城鄉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

要從基層最小單元、最小細胞抓起,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建設好綜治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站、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層政法綜治單位,充分發揮其貼近群眾的天然優勢,更好地履行服務群眾、定分止爭、維護穩定等職責任務,築牢社會和諧穩定的根基。重點是做到“三個深入推進”:

——深入推進市域治理創新,更好發揮社會治理整體帶動作用。要把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作為戰略抓手,科學謀劃、大膽實踐,以一市一地的社會治理現代化,帶動提高基層社會治理的整體水平。要研究制定關於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的意見,明確市域社會治理創新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主要措施,為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遵循。

——深入推進社區治理創新,更好發揮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作用。要結合服務供給、矛盾化解、安全防範、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不同要求,分門別類制定基層社會治理標準體系,使治理過程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要制定完善城鄉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規範,建立網格化綜合管理責任清單,打造一崗多責、一專多能的專兼職網格管理員隊伍,推動基層社會治理觸角向每個角落延伸,實現大事全網聯動、小事一格解決。要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加強教育培訓,完善職業保障,激發他們紮根基層、服務群眾的積極性。

——深入推進綜治中心建設,更好發揮基層社會治理實戰化平臺作用。要以綜治中心為依託,統籌好基層政法綜治單位資源力量,提高基層服務群眾、維護穩定的能力水平。要加強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健全功能構成,完善工作機制,推進綜治信息系統建設,提升各級綜治中心的實戰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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