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山公安發佈公告!一起向“三非”外國人說不!

兰山公安发布公告!一起向“三非”外国人说不!

兰山公安发布公告!一起向“三非”外国人说不!

提示點擊上方"臨沂信息港"關注本微信

為了營造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

蘭山公安發佈公告!

警方告示

近年來,我區少數單位、企業為降低勞動成本,非法僱傭無任何證件的外國人到企業務工,或者聘用超出工作許可範圍的外國人;還有的單位、企業為博人眼球,非法僱用外國人演出;個別教育培訓機構、學校,為製造師資力量雄厚的假象,非法聘用不具有教學資質的外國人擔任“外教”。為維護正常涉外治安秩序,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和企業合法利益,特告知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應當按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相關單位、企業或個人可就近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諮詢具體辦法。

二、外國人未按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或超出工作許可範圍、勤工助學規定工作、就業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條規定,將受到拘留、罰款的處罰,並依法遣送出境。

三、聘用、介紹無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的外國人或聘用、介紹超出工作許可範圍、勤工助學規定的外國人非法就業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條規定,將受到罰款等處罰。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規定,外國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費用由本人承擔。本人無力承擔的,屬於非法就業的,由非法聘用的單位、個人承擔;屬於其他情形的,由對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提供保證措施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

五、對組織、運送外國人偷越國境、邊境至內地就業,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中國公民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國人,協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逃避檢查,或者為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違法提供出境入境證件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將受到拘留、罰款處罰。

請用工單位、企業和公民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開展自查,如有外國人非法就業、非法居留、非法入境等情形,要主動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報告(聯繫電話0539—8029705、8022633),自覺配合公安機關查處。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

兰山公安发布公告!一起向“三非”外国人说不!

普法單元

你知道什麼是“三非”外國人嗎?

“三非”外國人

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規定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外國人。

非法入境:外國人未經我國政府合法批准進入中國境內。

非法居留:外國人在合法入境的情況下超過在中國的允許居留時間,原本該在中國待十天,結果待到了二十五天,甚至到了二百五十天等。

非法就業:外國人在沒有取得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證件的情況下在中國境內工作、或者說超出工作許可限定範圍工作,還有就是外國留學生超出規定的崗位或者時限工作的行為。

兰山公安发布公告!一起向“三非”外国人说不!

警察蜀黍在此也呼籲廣大市民朋友

一旦發現有“三非”外國人的線索

請及時撥打通告中的電話與我們聯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