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宪法宣传月”活动圆满结束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按照中央的部署,从12月2日至12月8日,也是我国首个“宪法宣传周”。中省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行动迅速,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利用为期1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截至12月20日,全市共开展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活动353场,其中法治文艺演出24场,宪法知识竞赛8次,宪法书画展6次,其他活动315场。各类活动参加人数近13万人次,出动法治宣传车146次,张贴宪法宣传画1171个,发放法治宣传品10389份,解答各类法律问题235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领导重视 精心部署

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法治建设齐齐哈尔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市司法局对全市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安排,市领导对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指导意见。按照中央、省、市对“12.4”活动的安排,建设法治齐齐哈尔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市司法局与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多次商议活动开展的具体方案,共同起草下发了《全市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并组织召开了全市普法联络员工作会议,发放了宪法学习宣传品,市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活动的具体安排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中省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上下联动,积极响应,都召开本部门、本单位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活动具体内容和形式。

全市“宪法宣传月”活动圆满结束

重点突出 氛围浓厚

在为期一个月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中,全市各单位、各部门都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全省副县级领导干部学法考试,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法治建设年”、“扫黑除恶”、乡村振兴战略等专项活动,突出宣传《宪法修正案》和这些重点活动内容,活化了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内涵,取得了良好的实效。各单位、各部门抓住宪法学习宣传有力契机,通过电子彩色大屏、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利用两报两台、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媒体阵地,加大声势,营造氛围,宪法宣传与部门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寓宪法宣传于严格规范执法中。

全市“宪法宣传月”活动圆满结束
全市“宪法宣传月”活动圆满结束

活动丰富 注重实效

结合“法律七进”,全市各部门、各单位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机关,举办宪法集体宣誓、“公众开放日”、邀请党校教师讲授《宪法》,党支部活动学宪法,“宪法知识测试”、会前学法成常态。市中院、市司法局举办了“公众开放日”活动,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银监分局组织了学习宪法党日活动,昂昂溪区组织了“年青干部宪法知识测试”活动;在学校,开展了“宪法晨读”、“我与宪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系列活动,团市委、市教育局、龙沙区、碾子山区、讷河市、富裕县开展了一系列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在企业,各县(市)区司法局、普法讲师团答疑解惑助力发展,铁锋区走进三和木业,富拉尔基区走进一重集团;在乡村,精准扶贫学宪法,普法宣传车、司法所小报、法治广播、法律顾问微信群、普法文艺小分队活跃在最基层,泰来县、克东县、甘南县、龙江县开展“宪法进乡村”活动;在社区,法治书画展、宪法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演出热闹非凡,建华区文化司法所举办“宪法书画情”活动;在部队,赠送法律书籍、宪法知识讲座、共建单位共筑法治梦,加深军民鱼水情。市卜奎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走进93251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 ”活动;在单位,宪法走进离退休老干部、走进普通百姓心中,市司法局、市老干部局举办了“桑榆未晚 宪法先行”主题宣传活动。12月4日前后,中省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都在本地区人员密集的地方,组织开展了大型宪法学习宣传广场活动,为百姓解读宪法,解读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受到百姓的热烈欢迎。为宣传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部门也加大力度,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创新宣传品的形式,减少宣传单的发放,市司法局印制了大量的宣传读本、小册子、普法购物袋等宣传品,提高了宣传的实效性。

全市“宪法宣传月”活动圆满结束全市“宪法宣传月”活动圆满结束
全市“宪法宣传月”活动圆满结束全市“宪法宣传月”活动圆满结束

下步,建设法治齐齐哈尔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市司法局将在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宪法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常态的中心工作,常抓不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为建设法治鹤城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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