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經濟普查對象的一封信

尊敬的經濟普查對象:

感謝您抽出時間來閱讀這封信!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和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 53號)文件精神,我國將於2018年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是十九大召開後的首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徵程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按照國 務院的統一部署 ,2018年9月至11月開展普查對象清查工作,請您配合普查員做好入戶核查工作,真實完整全面提供相關信息; 2019年1月1日起正式開展普查登記,請您提前準備好本單位登記註冊的相關證照(如營業執照、事業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相關基礎資料以及2018年度財務資料,配合普查員現場採集普查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各類普查對象在經濟普查中不得有虛報、瞞報、拒報、遲報、偽造、篡改普查資料等違法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經濟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於經濟普查的目的,不作為任何部門對經濟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對您所提供的普查資料,我們將依法給予嚴格保密。

衷心感謝您對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理解和支持!

金堂縣人民政府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致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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