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党史1949-1978|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3)

第一章 从新民民主主义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3)

成都党史1949-1978|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3)

农业合作化时期宣传画

1952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群众有比较丰富的互助经验并有比较坚强的领导骨干的地区,有重点地发展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精神,在温江地委、新繁县委派工作组干部驻村帮助和指导下,该县禾登乡试办了以新民村罗世发互助组为基础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它是四川省第一批初级农业合作社之一。省委批准这个合作社正式成立。成都市开始有计划、有重点地在成都农村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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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2月,温江县在公平乡开展建立高级农业社试点。图为1956年1月,第一、第二高级农业社在梅家庵联合召开成立大会

1953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贯彻执行中央的指示,成都市于1953年冬至1954年春期间,掀起大规模的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热潮。至1955年3月,成都市初步实现成都市郊农村的农业合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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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生产合作社报名大会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指出“日前农村合作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并批评了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保守”和“右倾”。同年10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要求到1958年春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基本上普及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半社会主义化。会后,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进入急速发展的高潮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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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庆祝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伟大胜利大会

1956年1月,《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公布后,成都地区随即掀起大办高级社的热潮。1月1日,四川省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新繁县禾登乡新民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省委第一书记李井泉到会祝贺,《四川日报》对成立大会的盛况作了详细报道。至1月中旬,成都市郊农村宣布已建立起高级社489个,人社农户占到农户总数的99.7%。原温江地区于2月开始试办高级社,并迅速而全面地铺开。至当年底,温江全区共办高级社1959个,参加高级、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6.77%。1956年底,成都农村基本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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