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党史1949-1978|土地改革和各项民主改革(6)

第一章 从新民民主主义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现

土地改革和各项民主改革(6)

成都党史1949-1978|土地改革和各项民主改革(6)

图为被改造的妓女在学习生产技术

取缔妓院和收容、改造乞丐等无业游民。解放前的成都妓院林立,仅是国民党警署发给执照的妓女即多达1.3万人。临近解放时,成都市区仍有正式开业的妓院120余家,有明娼、暗娼约1000多人在继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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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改造后的妓女在劳作

解放以后,成都人民要求取缔妓院的呼声日益高涨。在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妇女代表会议上,不少代表也提出了类似议案。根据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1951年5月,成都市三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出了关于收容妓女使之成为新人的决议。8月26 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采取统一行动,查封了成都市内的妓院,并对被收容的娼妓进行集中改造。通过取缔妓院和对妓女进行改造教育的工作,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卖淫、嫖娼这一丑恶现象在成都市基本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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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查封成都市内的妓院

在这期间,成都市有关部门还收容、安置和教育、改造了大量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赌徒、乞丐等社会游民。1950年8月5日,成都市开始在市区进行收容乞丐、小偷、扒手及无业游民的工作。9月,成都全市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收容乞丐、小偷、扒手专项整治工作。第一期收容1624人,第二期收容800人。在对这些人通过组织学习,诉苦教育,提高觉悟,建立劳动观念后,有劳动能力者,组织参加修筑成渝铁路等建筑工程,或者遣送回原籍参加工农业生产;老弱、残疾人和儿童无家可归者,送生产教养院教养。

这样,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两三年间的艰苦努力,成都市禁绝了贩毒吸毒、卖淫嫖娼和乞丐、小偷遍街等延续了几千年的社会公害,并成功地把这些人改造成为自食其力、有益于社会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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