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女司機愛面子更換車標 “吉利”變“大眾”被罰500元

為了面子,十堰一女性駕駛員花錢將自己的吉利汽車改為大眾車標,結果被交警攔下,不僅換回原來的車標,還被罰款500元。1月31日,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隊處理了這起交通違法行為。

1月30日下午,四大隊民警在紅衛崗執勤時,接稽查布控系統報警,有一輛號牌為鄂CL51XX的白色轎車有套牌嫌疑,幾分鐘後,民警在紅衛崗將這輛從鏡潭路往紅衛方面行駛的轎車攔下,經過民警檢查,發現車牌沒有套牌,但車輛外觀卻有一些異樣。

雖然該車懸掛了大眾車標,但是該車外形一點也不“大眾”。通過警務通查詢得知,該車登記的車輛品牌就是吉利,而非大眾。面對詢問,駕駛員表示因囊中羞澀,開不起合資車,為了開車出去更有面子,於是車輛的前後吉利車牌摳了,貼上購買的大眾車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駕駛員衛女士改車標的行為屬於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的違法行為,執勤的民警依法對其罰款500元,並責令將車輛恢復原狀。1月31日,當衛女士拿著罰款500元的處罰單時,後悔不已,她說本想是隨便一改,沒想著還觸犯了法律。

在此,十堰交警提醒,改車標的行為雖然對車子改動很小,成本也低,而且能滿足自己好面子的虛榮心理,但是車標、車身顏色和車牌一樣,是車輛的重要識別信息,都是登記在冊的,不得擅自更改,否則將給車輛管理和道路交通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如果要更改,請及時去車管所將變更信息的登記在冊,希望廣大駕駛員朋友在裝飾自己愛車的同時,多考慮下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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