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院案管中心发挥内部监督 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案件质量是人民检察院的生命线,案件评查则直观地反应了案件的质量,为加强办案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增加办案人员的责任心,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质量、水平和公信力。

惠来县院案管中心发挥内部监督 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惠来县院案管中心在10月份全面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于11月5日召开了案件质量评查总结会议,会议由陈志平副检察长主持。会议中,评查小组就评查的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作总结报告。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45件案件(侦查监督科17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件、毒品案件4件;公诉科24件,其中未成年人案件2件、毒品案件8件;刑事执行检察科2件;控告申诉检察科1件;民事行政检察科1件)。涉及审查起诉、审查逮捕、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等各类型检察业务案件,评查的案件覆盖到不同类型案件以及各办案单元。

惠来县院案管中心发挥内部监督 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惠来县院案管中心发挥内部监督 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从评查的情况上看,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案件均能够做到程序合法,证据认定恰当,适用法律正确,文书制作规范,办案效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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