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期」充分發揮檢察職能 保障和服務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第494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為深入貫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關於依法保障和服務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五條措施》,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海拉爾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充分發揮刑事檢察職能,護航海拉爾區民營經濟發展。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制定了《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保障和服務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五個方面提出檢察機關保障和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18條意見。《意見》當中指出,要通過召開專題會議等方式適時開展涉及民營經濟和企業發展相關問題的調研,強化民營企業依法經營意識。

「第494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為更好的落實《意見》要求,1月11日,海拉爾區公、檢兩家機關就依法保障和服務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召開座談會,海拉爾公安分局政委金泉同志、副局長周國棟同志、紀檢書記穆以發同志、海拉爾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姚勇同志及海拉爾區各民營企業代表參加會議。會議上公、檢兩家機關就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積極主動提供法治保障等方面發表意見,各民營企業代表為海拉爾區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建言獻策,紛紛表示要做到尊法、守法、懂法、用法,規範民營企業經營行為,共同促進海拉爾區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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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賀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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