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證”時代結束了!》關於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的通知

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的通知

對工程建設領域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註冊建築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嚴肅查處持證人註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資格證書等“掛證”違法違規行為。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 自查自糾

指導、督促本地區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自查自糾。存在相關問題的人員、單位,應及時辦理註銷等手續。在自查自糾期間,對整改到位的,可視情況不再追究其相關責任。自查自糾情況報告,於2019年2月20日前報住建設,並抄送相關部門。

《“掛證”時代結束了!》關於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的通知

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全面排查

要結合參保繳費、人事檔案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全面比對排查,重點排查參保繳費單位與註冊單位不一致情況;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及時調查核實,對存在“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發證機關依法依規從嚴處罰。

利用建築市場監管信息平臺和相關信用信息平臺數據進行比對,發現問題線索並及時查處。

全面排查工作總結,於2019年7月15日前報住建部,並抄送相關部門。

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指導監督

對重點問題和典型案件掛牌督辦;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部門及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情節嚴重的,提請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掛證”時代結束了!》關於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的通知

工作要求

要積極會同公安、網監等主管部門,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的排查力度。

對違規的專業技術人員撤銷其註冊許可,自撤銷註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

對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單位予以通報,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

對發現存在“掛證”等違規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和有關國家監察機關。

對於專業技術人員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係或已解除勞動關係,但因各種原因未辦理註銷註冊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註冊管理部門可依據用人單位或個人申請及提交的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書面證明、勞動仲裁、司法判決等材料,直接辦理註銷手續。

要加強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審核,嚴格杜絕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參加工程建設領域各類職業資格考試;在考試、註冊審批時嚴格核查,對未盡到職責的單位和人員進行問責。

《“掛證”時代結束了!》關於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的通知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發出後,引起了強烈的反響和熱烈的討論,有朋友希望能解讀一下,下面就對重點條文進行一些不成熟的解讀,僅供參考。

一. 參與的部門

住建部、人保部、工信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鐵路局、民航局七部門聯合參與。

解讀:住建部歸口主管註冊,人保部主管考試,註冊港口與航道工程師由交通運輸部管理,註冊水利水電工程師由水利部管理,工信部、鐵路局和民航局分別主管通信、鐵路和民航設施的建設項目。如此多的部門聯合參與,實屬罕見!

二. 覆蓋的範圍

註冊結構工程師

註冊土木工程師:含岩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

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給排水,動力)

註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

註冊化工/環保工程師、註冊建築師、建造師、監理/造價師

解讀:主要是住建部歸口管理的證書,其他部門管理的證書不在此次整治範圍。

三. 掛證的認定

持證人註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租借資格證書。

解讀:主要是可能會有兩種情形:1. 職工將證書註冊在非實際工作單位;2. 單位將多餘證書出借給其他單位。但買賣租借資格證書無法判定。

四. 整治安排

2018.12-2019.1 地方各級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工程師和單位自查,及時註銷的,可不予追究。

解讀:給你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2019.2-2019.6 結合參保繳費、人事檔案等相關數據和信息,重點排查參保繳費單位與註冊單位不一致情況。

解讀:綜合各方面信息,社保信息很可能已經實現共享,雖然社保信息共享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查掛證,但是查掛證卻可以依靠信息共享。不過人事檔案有些搞扯,很多非國企央企都不保管檔案的,讓員工自己找人才中心放著。這次的力度到底有多大,拭目以待!

五. 公安及網監介入

要積極會同公安、網監等主管部門,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強對工程師、相關單位、中介違法違規行為的排查力度。

解讀:對QQ、微信甚至電子郵箱中談論掛證相關內容的人群會被作為重點監控對象。

六. 被點名的群體

對“掛證”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和有關國家監察機關。

解讀:專門提到此類人群,其實也可以說明這類人群屬於GK的主力之一,因為本單位不用證,所以並不會有人關心這個問題,所以這次查處對於此類人群是利空,一旦查實,很可能政治生命就此結束,嚴重者甚至可能被開除。很多大型的工程設計企業的職工能掛出去的寥寥無幾,因為這些單位的人資本身就會很積極地查處,並不需要主管部門督促。

七. 簡化註銷環節

各地註冊管理部門及時快捷辦理註銷、註冊等手續。對於工程師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係或已解除勞動關係,但未辦理註銷註冊的,註冊管理部門可依據用人單位或個人申請及提交的與原用人單位解聘證明、勞動仲裁、司法判決等材料,直接辦理註銷手續。

解讀:本條措施就是為了防止工程師想要回證書,而掛證單位扣證不放的情形。

八. 源頭治理

加強考試報名審核,嚴格杜絕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參加各類職業資格考試;考試、註冊審批時嚴格核查。

解讀:註冊考試考生人數將大幅度減少,因為最終註冊成功需要經歷好幾個關,一是報名審核、二是註冊核查、三是人證合一,對於非從業人員這三關的難度都極大。

《“掛證”時代結束了!》關於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的通知

可能產生的影響

人證合一,大勢所趨,用證單位=用人單位,掛證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這次整治可以稱為註冊證書的供給側改革,需求側沒有變化,但是供應量大幅度減少,保守估計在50-70%之間。

從長遠來看,參加註冊考試的考生人數將大幅度減少,因為即使考出來也很可能是廢紙一本(嚴格的註冊審查和人證合一),加上老一批認定的註冊工程師進入了退休週期,十年內,註冊工程師的人數會處於平緩的狀態。

持證且無工作單位的工程師將行情大漲,保守估計年薪在15-20萬,所以千萬不要把自己賤賣了。

在企業工作,但沒有發展空間或者性價比很低的註冊工程師,可以考慮辭職,然後高薪(30-40萬)聘入急需註冊證書的中小設計公司,在這裡你絕對是個寶!性價比超高,可以將證書價值最大化。

但是《“掛證”時代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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