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证”时代结束了!》关于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的通知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的通知

对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 自查自纠

指导、督促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2019年2月20日前报住建设,并抄送相关部门。

《“挂证”时代结束了!》关于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的通知

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全面排查

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发证机关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查处。

全面排查工作总结,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住建部,并抄送相关部门。

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指导监督

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挂证”时代结束了!》关于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的通知

工作要求

要积极会同公安、网监等主管部门,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因各种原因未办理注销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可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要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严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职业资格考试;在考试、注册审批时严格核查,对未尽到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挂证”时代结束了!》关于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发出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热烈的讨论,有朋友希望能解读一下,下面就对重点条文进行一些不成熟的解读,仅供参考。

一. 参与的部门

住建部、人保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七部门联合参与。

解读:住建部归口主管注册,人保部主管考试,注册港口与航道工程师由交通运输部管理,注册水利水电工程师由水利部管理,工信部、铁路局和民航局分别主管通信、铁路和民航设施的建设项目。如此多的部门联合参与,实属罕见!

二. 覆盖的范围

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含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给排水,动力)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注册化工/环保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造价师

解读:主要是住建部归口管理的证书,其他部门管理的证书不在此次整治范围。

三. 挂证的认定

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资格证书。

解读:主要是可能会有两种情形:1. 职工将证书注册在非实际工作单位;2. 单位将多余证书出借给其他单位。但买卖租借资格证书无法判定。

四. 整治安排

2018.12-2019.1 地方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工程师和单位自查,及时注销的,可不予追究。

解读:给你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2019.2-2019.6 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解读:综合各方面信息,社保信息很可能已经实现共享,虽然社保信息共享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查挂证,但是查挂证却可以依靠信息共享。不过人事档案有些搞扯,很多非国企央企都不保管档案的,让员工自己找人才中心放着。这次的力度到底有多大,拭目以待!

五. 公安及网监介入

要积极会同公安、网监等主管部门,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工程师、相关单位、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力度。

解读:对QQ、微信甚至电子邮箱中谈论挂证相关内容的人群会被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六. 被点名的群体

对“挂证”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有关国家监察机关。

解读:专门提到此类人群,其实也可以说明这类人群属于GK的主力之一,因为本单位不用证,所以并不会有人关心这个问题,所以这次查处对于此类人群是利空,一旦查实,很可能政治生命就此结束,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开除。很多大型的工程设计企业的职工能挂出去的寥寥无几,因为这些单位的人资本身就会很积极地查处,并不需要主管部门督促。

七. 简化注销环节

各地注册管理部门及时快捷办理注销、注册等手续。对于工程师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但未办理注销注册的,注册管理部门可依据用人单位或个人申请及提交的与原用人单位解聘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

解读:本条措施就是为了防止工程师想要回证书,而挂证单位扣证不放的情形。

八. 源头治理

加强考试报名审核,严格杜绝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注册审批时严格核查。

解读:注册考试考生人数将大幅度减少,因为最终注册成功需要经历好几个关,一是报名审核、二是注册核查、三是人证合一,对于非从业人员这三关的难度都极大。

《“挂证”时代结束了!》关于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的通知

可能产生的影响

人证合一,大势所趋,用证单位=用人单位,挂证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这次整治可以称为注册证书的供给侧改革,需求侧没有变化,但是供应量大幅度减少,保守估计在50-70%之间。

从长远来看,参加注册考试的考生人数将大幅度减少,因为即使考出来也很可能是废纸一本(严格的注册审查和人证合一),加上老一批认定的注册工程师进入了退休周期,十年内,注册工程师的人数会处于平缓的状态。

持证且无工作单位的工程师将行情大涨,保守估计年薪在15-20万,所以千万不要把自己贱卖了。

在企业工作,但没有发展空间或者性价比很低的注册工程师,可以考虑辞职,然后高薪(30-40万)聘入急需注册证书的中小设计公司,在这里你绝对是个宝!性价比超高,可以将证书价值最大化。

但是《“挂证”时代结束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